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5章 国营饭店小插曲(第1页)

果然城里人多,就是繁华热闹。

街道上人来人往的,熙熙攘攘,男人女人都很开心。

现在的城里房子,大多数都是三四层的小洋楼,这年代大概率是单位分的房子。

要是在城里买房子,怕是还有一些困难。

即便是饭店,那也只能是国营饭店,个人超市也没有,只有供销社。

到处都是贴的标语,很有年代感。

传话什么的,还是靠着大喇叭。

人们穿着也是很朴素,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虽然物质生活不是很丰富,但精神上是很好的。

最关键的一点是,一个个的,都是浓密的头发,又黑又多,很羡慕人。

叶言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她今天早上为了省事儿就只扎了一个高马尾辫。

叶言几个人到底是乡下人,穿着的衣服还有补丁,而且也十分老土。

她笑了笑,一下子从都市精英白领,变成了土老包。

如果是穿越到了八零九零年,估计她还能给制衣厂提供一些设计方案,从而赚钱。

但现在是七零年,大多数衣服都不能太过出挑,实用为主。

唐大壮带着几个孩子,去了一趟招待所。

因为这里附近大多是山区,距离较远的村民们进城过夜,也是经常有的事情。

招待所每天都会有不少人,今天也不例外。

唐大壮付了钱,带着几个孩子进了房间。

招待所有两人间,有四人间,有六人间,八人间。

唐大壮则是住了八人间,叶言要了两人间,贵就贵点吧,好在还是很安全的。

人多的地方,偷鸡摸狗的也不少。

几个人稍微休息了二十分钟,便再次出发。

五点多天还没黑,还能在外面逛逛。

唐大壮熟门熟路,便带着几个人去了神秘的黑市。

原著中提到过城里的黑市,当时李贺就是提着抓的野兔子来卖的,赚取的第一桶金。

虽然剧情要从十年后开始,要到八零年,但黑市依然是一个时代的记忆。

最后这个黑市可是发展成了兴盛的步行街。

黑市的两边,稀稀拉拉的站着一些人,他们要么是篮子,要么是背篓,要么就是个盒子,但是都盖着一些黑布。

叶言开启透视眼,直接能看到了每张黑布下盖着的东西,里面装的都是各种各样的东西。

有些是山里人卖的山珍野味鸡鸭鱼肉蛋类等,有些是城里人卖的字画书本玉石等。

叶言点头,看来以后捉来的一些野兔等,都可以拿来卖了,只是要注意着,别被抓住了,否则就要被送去教育了。

投机倒把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唐大壮并没有买什么东西,只是单纯的带着他们出来逛逛。

叶言知道,他这是没有碰到心仪的东西。

几个人观看完毕,便离开了黑市。

李贺是第一次见到黑市,很是新奇,原来还有这种市场存在。

热门小说推荐
至尊天子

至尊天子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纵横第二世界

纵横第二世界

纵横第二世界简介emspemsp来自农村的屌丝习武男夏天得罪大客户而被公司辞掉。无意上超大网游第二世界公测。也凑热闹玩起游戏来。一进游戏便遇到游戏名玩手左耳钉...

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

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

一朝穿越,医学女博士凤颜玉发现自己肚子里揣着崽正在结婚的路上。未婚先孕可不提倡啊!更何况是在古代!等等等啊!我还在花轿里啊!怎么就要生了!新婚夜刚卸完货,丞相夫君就踹开门,告诉自己娶她是为了白月光的解药。傻子公主被篡位的皇帝嫌弃,丞相夫君对自己冷眼相待,白月光伪善只会装柔弱哭唧唧。狗男人真烦,带着白月光快滚吧。和离不算事儿,萌宝一抱,逍遥去了。后来,当他得知所有的真相,以江山为聘,求娶她为妻。颜颜,给我一个机会。这天下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俩萌宝滚!江山留下!人滚蛋!...

喜获萌宝:王爷小妾不好当

喜获萌宝:王爷小妾不好当

一穿越就成了孩儿他妈,还是个下堂妾?有没有搞错,她才十八。看在这娃娃可爱又可怜的份儿上,她云思雨认了,养他好了。又闻某王驻守边疆五年未归,竟是因为当年上了她恶心走的?这不能忍,她这么可爱,必须要为自己正名!...

满级大佬穿成农家女

满级大佬穿成农家女

舒予穿书了,成了一个被作死女配连累,只出场两次最终流放千里的可怜炮灰。在发现自己无法改变结果后,舒予决定吃吃喝喝躺平了等。谁知道流放还没来,却突然被告知她不是舒家的女儿。她的亲生父母是生活困苦入不敷出连房子都漏着风的农户。而舒家为了隐藏她这个污点决定抹杀了她。舒予来啊,我打不死你们。重回亲生父母身边,舒予眼看着端上桌放在自己面前的一盘咸菜一碗稀饭,以及父母紧张又手足无措的表情,终于叹了一口气。不能躺平了,不然要饿死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