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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还没上灶吗?我在食堂就是打个杂。”
石巧云拿不准她是不是在诳自己,狐疑的看了她半天,才说道:“你跟老二什么时候也能给我长长脸。”
“贪多嚼不烂,好儿子您有三个还不够?”
“……”
石巧云气哼哼的走了。
何小禾看着皮笑肉不笑的白水胭,觉得第一印象还真是害人,自己当初怎么就把这当成是人畜无害的小白花了呢?
明明这么小心眼的一个人。
不过下午她还是劝白水胭早点过去帮忙,让彼此脸上都好看一点。
白水胭嫌她太唠叨,只能拿上给傅秋生买的礼物出了门。
到了那才知道,哪里只是一家团聚,傅家把亲朋好友都找来了。
那位傅夏生坐在院子正当中,犹如众星捧月一般。
傅怀荣一看白水胭来了,连忙给双方引荐。
靠得近了,白水胭也就把人看得更仔细了。
傅夏生眉宇之间跟宋千峦有三分相似,只是少了宋千峦那份从容优雅的气度,气势更远不如傅焰凛。
身上的衣服,鞋子都是国际知名品牌,香水更是名牌经典款,头上抹了发蜡,梳成气势十足的大背头。
伸出来的手,能看见保养的痕迹,一两个月的时间,掌心带着薄薄的一层茧子。
白水胭忽然想起傅焰凛的手来。
白皙修长,温暖有力,掌心也是带着厚厚的一层茧子。
“你好,这,我是应该叫嫂子,还是叫弟妹?”
傅夏生看着傅怀荣,脸上挂着慵懒随和的笑容,只是太过刻意,反而显得用力过猛。
“你妈妈说过,你比焰凛晚几分钟出生,你应该叫嫂子。”
傅怀荣口中的妈妈是傅夏生的亲妈妈。
“是,妈妈说过了。”
傅夏生转而看向白水胭,见她盯着自己的手发呆,恍然大悟:“哦,嫂子不知道,握手是国际礼仪,只是咱们这的人不知道。”
他话里话外透着浓浓的优越感。
傅怀荣没有养子的那些小心思,反而跟着说道:“嗯,咱们这的人都不习惯,刚才夏生跟你这些叔叔大爷握手,把他们都吓了一跳呢。”
尽管家里人都在刻意回避和傅焰凛有关的事情,可那里毕竟是傅焰凛长大的地方,里里外外都有傅焰凛的痕迹。
周围的邻居,家里的亲戚,总会不经意间提起傅焰凛,说他多优秀,从小就是孩子王,附近的孩子都听他的话,名牌大学优秀毕业生,上学的时候,门门功课都是年级第一。
就连妈妈有时候也会望着他叹气。
他知道,妈妈虽然不说,可她就是觉得自己这个儿子不如那个儿子聪明。
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环境造就人,傅焰凛从小在优渥的环境中长大,衣食住行都要比他好上一千倍一万倍,学什么东西,自然也就快。
他若是从小也在那种环境里长大,耳濡目染,学习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妈妈总让他多交朋友,然而一直以来生活的圈层不同,他跟那些同龄人根本无话可说。
原本见小姨家的表哥温和可亲,穿着举止都十分优雅体面,他心生亲近,哪想到好不容易盼到他休假,他居然跑到了这里,为傅焰凛的新媳妇平事来了。
那个宋千峦,对傅焰凛这个假表哥居然这么上心,明明是那个家伙窃取了自己的人生。
现在看到傅焰凛这个媳妇,他心里总算是得到那么一点安慰。
任由傅焰凛有再多的光环,各归其位之后,他也只能按照本来出身,娶这么一个乡下媳妇。
只是这个女人似乎不像是关彩霞所说黑黑瘦瘦丑了吧唧没文化没见识粗野不堪的样子。
他看向自己的手,期待着白水胭上不得台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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