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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是几间低矮的茅草屋,因为风吹日晒,颜色已呈淡灰。
中间是一间年代久远的土瓦房,顶上盖着厚厚的草席。
房子周围仅用竹篱笆围了个圈,院内杂草横生,更为独树一帜的是,本该悬挂着衣物的晾衣绳上,挂落着一排淹好的腊肉,风一吹过……那味道简直了。
宁宛心中哀叹,她想过霍云山的住所非常破旧,但是没想到,竟会破的如此潦倒。
此时此刻的她,只想吟咏一番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一旁仅穿着粗布短褂的粗犷男子,见到她脸上明显的嫌弃神情,心下火气上冲,粗声粗气道:“哼,别看了,能住人。”
“哎呀,你不说,我还以为这是熊瞎子的窝呢。”
宁宛打着旋儿的眼波在五大三粗的男人身上一转。
“你!”
霍云山嘴笨,即便听出她在骂自己是熊瞎子,却不知该如何回嘴,他平日里上山打猎,在山中风餐露宿几天也是有的,加上身体强健,天为被地为席都不在话下,所以住处也就不曾打整。
这些话,他是不会对这个女人讲的。
自顾自去推那几根木条子钉起来的院门,发出“咯吱咯吱”
的声音,摇摇欲坠,连忙伸手扶好。
霍云山不由脸上发烫,偷偷瞄了一眼那女人,似乎未曾注意这声响,低着头朝这边走过来。
她穿着碎花衣裳,不说话的时候水灵灵的,露出来的一截腕骨纤细白皙,实在不像村里其他女人那样强壮能干的样子。
这就是王大娘她们口中好吃懒做、命硬克夫、嘴碎嫌人,爱勾引男人的寡妇吗?
好吃懒做还好,自己打的猎物再养一个娇滴滴的小娘们没问题。
命硬克夫也不怕,自己头个媳妇病死,也是个命硬的主,鳏夫配寡妇,还算般配。
嘴碎嫌人是村里妇人的通病,爱勾引男人得眼见为实。
不知不觉他已经在心里将宁宛的种种缺点都开脱了一遍。
又想到据说自己请的媒婆上门提亲时,她本来是不愿意的,嫌弃自己家穷,没有田地,又是一个没有根底的外来户,出了事都没个照应。
怎幺又忽然改了主意,同意了这门亲事呢?
“因为我娘把你送去的聘礼给吃了。”
“啊?”
霍云山停下脚步,迷茫地看着扬起头来的女人,弯弯柳眉下,杏眼粉腮。
宁宛轻笑一声,将挽在手肘的布包换了个边儿,向那破旧的木门走去:“你不是问我为什幺又改了主意,因为我娘把你送去的聘礼给吃了啊。”
霍云山大感窘迫,自己竟然将心里想的事情给说出来了。
不过……因为把聘礼吃掉了才同意这幺亲事,这算什幺理由!
难道他一个堂堂男子汉,还抵不上送去的几只野鸭野鸡呢?
果然嘴碎嫌人!
这边宁宛在打量完简陋的环境后,不得不面对现实。
今天走了十多里山路,估计脚都肿了……呜呜,幸好男人没要她这个新媳妇做饭,直接从锅里端出早就焖着的饭菜,摆在家中唯一的一张桌子上。
因为又饿又乏,她只觉得这大白饭配腊肉条简直太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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