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四十三章 沧海桑田皆成云烟除夕快乐(第5页)

很快,沈暮時就端着两杯咖啡朝着温兮走来。

“给。”

“谢谢。”

两人面对面坐着,气氛有些沉默,明明他们都有很多话想说,却卡在喉咙里出不来。

“你……”

“你……”

须臾,两人竟然十分有默契的一同开口。

正是这样的默契让他们不约而同地都笑了。

“我先说吧。”

沈暮時这回倒没有和温兮客气,他先开口。

“好。”

“温兮,两年了,时间真的好快,首先我请你原谅我,这么长的时间我没有去找你。”

“没关系,是因为那件事吗?”

温兮的话跟着脱口而出。

“嗯,是,那时候我无法接受自己和你的关系,温兮,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你会是我的妹妹。”

尽管沈暮時一点都不想承认,但他还是把“妹妹”

两个字说出口了。

有些事实摆在那,想抹都抹不去,就像沈暮時身上就躺着南志国的血,他不想承认,但也无法改变。

“暮時,都过去了,我们这个关系也不是非认不可。

都是上一代人的恩恩怨怨,有的事,说的太清楚反而不好。”

温兮一直这么认为,她觉得人活着最可怕的事就是庸人自扰,生活给的苦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自己还要给自己找不快乐呢?

她和沈暮時虽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但认真仔细地想,其实这个亲他们认不认都是无所谓的。

“嗯,温兮你说的对。

不过,后来我在以安的开导下想通了许多。

我虽然对那个素未蒙面的‘父亲’没有半点好感,但我仍是对他心怀感激。

感激他给了我生命,让我遇见了你,我这一路走来,你帮了我许多,抛开那层血缘关系,其实我们早就亲如兄妹了,对吗?”

“对的,我一直把你当成哥哥看,暮時,我也很感谢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你一次又一次地向我伸出援手,真的谢谢。”

温兮不会忘记那时候在她跌入深渊陷进绝望的时候,是沈暮時他们帮着自己一步一步地走向光明。

这份恩情,她没齿难忘。

沈暮時微笑着摇摇头,“温兮,其实将你拉出深渊,给你最大帮助的不是我,是顾顺顺,是他。

他比我们都付出的多。”

显然,沈暮時还不知道顾顺顺改名继承顾氏集团的事。

提到顾非熠,温兮眼里的眸光忽然黯淡了下来,她握着咖啡杯的手不觉的紧了紧。

沈暮時看出她的异样,他一直很好奇为什么温兮和顾非熠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他依稀记得那次在自己和俞以安的婚礼上,顾非熠还向温兮求婚的不是吗?

“温兮,你和他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你最后嫁给了时戚?”

“别问了,暮時,都过去了。

时戚他现在对我很好,他变了很多,我很幸福。”

热门小说推荐
至尊天子

至尊天子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纵横第二世界

纵横第二世界

纵横第二世界简介emspemsp来自农村的屌丝习武男夏天得罪大客户而被公司辞掉。无意上超大网游第二世界公测。也凑热闹玩起游戏来。一进游戏便遇到游戏名玩手左耳钉...

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

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

一朝穿越,医学女博士凤颜玉发现自己肚子里揣着崽正在结婚的路上。未婚先孕可不提倡啊!更何况是在古代!等等等啊!我还在花轿里啊!怎么就要生了!新婚夜刚卸完货,丞相夫君就踹开门,告诉自己娶她是为了白月光的解药。傻子公主被篡位的皇帝嫌弃,丞相夫君对自己冷眼相待,白月光伪善只会装柔弱哭唧唧。狗男人真烦,带着白月光快滚吧。和离不算事儿,萌宝一抱,逍遥去了。后来,当他得知所有的真相,以江山为聘,求娶她为妻。颜颜,给我一个机会。这天下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俩萌宝滚!江山留下!人滚蛋!...

喜获萌宝:王爷小妾不好当

喜获萌宝:王爷小妾不好当

一穿越就成了孩儿他妈,还是个下堂妾?有没有搞错,她才十八。看在这娃娃可爱又可怜的份儿上,她云思雨认了,养他好了。又闻某王驻守边疆五年未归,竟是因为当年上了她恶心走的?这不能忍,她这么可爱,必须要为自己正名!...

满级大佬穿成农家女

满级大佬穿成农家女

舒予穿书了,成了一个被作死女配连累,只出场两次最终流放千里的可怜炮灰。在发现自己无法改变结果后,舒予决定吃吃喝喝躺平了等。谁知道流放还没来,却突然被告知她不是舒家的女儿。她的亲生父母是生活困苦入不敷出连房子都漏着风的农户。而舒家为了隐藏她这个污点决定抹杀了她。舒予来啊,我打不死你们。重回亲生父母身边,舒予眼看着端上桌放在自己面前的一盘咸菜一碗稀饭,以及父母紧张又手足无措的表情,终于叹了一口气。不能躺平了,不然要饿死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