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今个是公开招标的日子。
沈玥察觉到暗地里有人捣鬼,索性事先和陆砚琛提点了一二,她前阵子忙里忙外的折腾了好久,褚风则贴心地安排人事给她排了休。
在宿舍里等候消息的时候,沈玥一个人来回不停地走动转悠起来。
“应该没问题吧?”
“陆砚琛能力那么强,一定能随机应变的。”
沈玥嘀嘀咕咕着,不经意一瞥,就瞧见了陆砚琛叠整齐放置在床边的一条长裤。
这黑色长裤沈玥是见过的。
那时候,原主不知道是抽了什么风,把陆砚琛所有的衣裳都剪了个稀巴烂,他向来节俭清明,自己巴巴地把衣裳都收拾好,花了钱托隔壁的婶子帮忙缝补的。
婶子的手艺一般,只能勉强看得过去,可沈玥却觉得,长裤膝盖上的两个补丁甚是显眼。
“原主对陆砚琛还真是心狠手辣。”
沈玥将裤子上的补丁拆开,又取了两块军绿色的布头,娴熟地缝制在膝盖上。
她缝制的针脚很密集,看起来就好似是这样精心设计的款式。
收拾妥当后,沈玥秉持着田螺姑娘的心智,把裤子折叠整齐,偷偷放了回去。
先前原主不停地作妖,陆砚琛依旧能够隐忍退让着,这也让沈玥意识到,她理应待陆砚琛好一些,以此来弥补原主带给陆砚琛的无形伤害。
再者是说,陆砚琛是她的大债主。
她总不能一直将人家的恩情弃之不顾。
“沈玥啊沈玥,以后可得用心照顾着陆砚琛点。”
投标书给了陆砚琛,程秉回了程氏集团,自然是脸色阴沉沉的。
他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咒骂着陆砚琛,恨不得能够掉坑里摔个半残。
刚回到办公室,程秉的真皮沙发都没坐热乎,就被程峰的助理喊话过去。
程峰作为程氏集团的董事长,他原是想要精心培养这个儿子,也希望程秉将来有一天能够成为程氏集团的接班人。
可今天招标会上发生的事情,令程峰颜面丢尽。
他气得不轻,脸色铁青。
“程秉,你可真是给我长脸啊?你什么时候学得投机取巧?自己没点本事去参加招标会就算了,还想着空口无凭地诬陷别人?”
程峰是白手起家。
他知道集团能有今天,并不容易。
这也是靠着程峰数年的努力,他勤勤恳恳地工作了这么些年,方才能够站到程氏集团的顶峰。
可程秉今天这么一闹,也险些丢尽了程峰的老脸。
“原先的时代服饰是远远比不上咱们集团的,可就因为你的失责,害得咱们被时代服饰压下一头,和东方集团的合作也搞砸了,你说说看,你还能做点什么?”
程峰只是口头上批评教育。
可就算如此,程秉依旧是听不进去。
在他的眼里看来,这一切都是陆砚琛害的。
如果不是陆砚琛留了一手的话,这厘岛的项目指定是他们的,父亲也不可能苦口婆心地又说道这么久。
程秉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不就是失利一次,这算什么?”
一次失利,已经给程氏集团带来了不小的打击。
程峰还想再说,却见程秉起身就往外走:“你该说的话也都说完了,没别的事,我可以走了吧?”
话虽如此,可程秉眼底半点尊重都没有。
沈玥本是被特例休假一天,迟迟都没有收到招标会的消息,她一个人在宿舍里确实是待不住,索性回了集团。
她往里走的时候,正巧撞上陆砚琛。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纵横第二世界简介emspemsp来自农村的屌丝习武男夏天得罪大客户而被公司辞掉。无意上超大网游第二世界公测。也凑热闹玩起游戏来。一进游戏便遇到游戏名玩手左耳钉...
一朝穿越,医学女博士凤颜玉发现自己肚子里揣着崽正在结婚的路上。未婚先孕可不提倡啊!更何况是在古代!等等等啊!我还在花轿里啊!怎么就要生了!新婚夜刚卸完货,丞相夫君就踹开门,告诉自己娶她是为了白月光的解药。傻子公主被篡位的皇帝嫌弃,丞相夫君对自己冷眼相待,白月光伪善只会装柔弱哭唧唧。狗男人真烦,带着白月光快滚吧。和离不算事儿,萌宝一抱,逍遥去了。后来,当他得知所有的真相,以江山为聘,求娶她为妻。颜颜,给我一个机会。这天下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俩萌宝滚!江山留下!人滚蛋!...
一穿越就成了孩儿他妈,还是个下堂妾?有没有搞错,她才十八。看在这娃娃可爱又可怜的份儿上,她云思雨认了,养他好了。又闻某王驻守边疆五年未归,竟是因为当年上了她恶心走的?这不能忍,她这么可爱,必须要为自己正名!...
舒予穿书了,成了一个被作死女配连累,只出场两次最终流放千里的可怜炮灰。在发现自己无法改变结果后,舒予决定吃吃喝喝躺平了等。谁知道流放还没来,却突然被告知她不是舒家的女儿。她的亲生父母是生活困苦入不敷出连房子都漏着风的农户。而舒家为了隐藏她这个污点决定抹杀了她。舒予来啊,我打不死你们。重回亲生父母身边,舒予眼看着端上桌放在自己面前的一盘咸菜一碗稀饭,以及父母紧张又手足无措的表情,终于叹了一口气。不能躺平了,不然要饿死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