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4章 婚礼(第1页)

结婚前,南初和江时逸定好了需要宴请的人员。

这场婚礼十分盛大,基本真个京城的各方权势都来参加了。

南初手挽着威尔的手臂,在伴奏中,走向教堂,她知道江时逸在里面等着她。

直到威尔把她的手送到江时逸手上时,南初才有一刻她将会有一个家的感觉。

“江,我把女儿交给你了,我希望你能好好对她”

威尔严肃的望着江时逸,他不反对南初嫁给江时逸,当年他为了救南初挡在那一刀时,他知道,江时逸爱南初。

“我会的。”

江时逸语气笃定认真。

威尔有些心酸的点头,退下去,在观众席上坐下。

慕楠的神志现在也是偶尔清醒偶尔糊涂。

望着上面漂亮的南初,歪着脸,摇着威尔的手臂,“她刚才怎么挽着你的手臂。”

威尔温柔的朝她笑“这是我们的女儿,她结婚了。”

慕楠怔住了几秒,朝着南初他们看去,那一瞬间,威尔都以为她清醒了。

“他们好配,好漂亮。”

“嗯。”

台上的南初其实也有些紧张,随着两人交换了戒指时,南初才是前所未有的踏实。

她抛花的时候,朝后一扔,居然是被时笙接到了。

南初隔空朝着她笑,“希望下一次,能参加你的婚礼。”

时笙身旁是顾景和,两人听到她的话都很开心,唯独身后的祁牧凡满脸苦涩。

只能以哥哥的身份看着时笙和别的人结婚,想想这个画面他就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等到所有的宾客都离开后,南初整个人都累瘫了。

“江时逸,我好累,抱我。”

整个人挂在江时逸身上。

江时逸狭长的桃花眼微眯,“这么快就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还没开始。”

热门小说推荐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叶云,本是一小小的外卖员,却因为自己没钱,女友为了钱跟别人跑了,自己也被疯狂羞辱。幸好获得万界外卖系统,从此送外卖可以获得李逵的怪力,送外卖可以获得全球限量跑车型摩托。从此叶云开始骑上了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开始去外界送外卖到处装逼的旅程。...

高武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

高武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

(每日四更,暴烈爽文!)一场核战,让人类迎来了进化的盛世!血脉等级越高,就越强!少年莫天,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血脉,化身大肌霸,一路杀杀杀!你跟我讲理就讲理,不讲道理直接打爆你!金刚不坏血脉第一次返祖第二次返祖第N次返祖,盘古血脉!(杀伐果断,极道横推流,不圣母,非喜勿进)...

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

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

一朝穿越,医学女博士凤颜玉发现自己肚子里揣着崽正在结婚的路上。未婚先孕可不提倡啊!更何况是在古代!等等等啊!我还在花轿里啊!怎么就要生了!新婚夜刚卸完货,丞相夫君就踹开门,告诉自己娶她是为了白月光的解药。傻子公主被篡位的皇帝嫌弃,丞相夫君对自己冷眼相待,白月光伪善只会装柔弱哭唧唧。狗男人真烦,带着白月光快滚吧。和离不算事儿,萌宝一抱,逍遥去了。后来,当他得知所有的真相,以江山为聘,求娶她为妻。颜颜,给我一个机会。这天下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俩萌宝滚!江山留下!人滚蛋!...

和豪门大佬闪婚后他真的陪我虐渣姜栀商池

和豪门大佬闪婚后他真的陪我虐渣姜栀商池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