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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你看前方出现了一队燕兵!”
开口说话的是一名神色紧张的年轻人,姓陈名凌,就是那日在凤川县征兵时母亲双目失明的那位。
顾思年特地把他编入了亲军护卫队,跟着小六子。
像他这样的新兵今天全跟着上了战场,虽然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操练,但沙场磨砺是最不可或缺的一步。
陈凌的目光很是凝重,与那些手持长矛、肆意杀敌的老兵不同,他一直死死的抓住枪杆,动作很僵硬。
“呵呵,怕吗?”
顾思年笑了笑,新兵第一次上战场都是这个德行。
“不,不怕!”
陈凌壮着胆子喝道:
“决不能给凤字营丢人!”
“哈哈哈,说得好!”
顾思年提枪策马,怒吼道:
“将士们,跟着我,冲!”
“杀啊!”
顾思年一马当先,数十号亲兵冲锋在后,骑队犹如一支离弦的利箭,夹杂着无比威势。
“喝!”
顾思年狠狠的一扯缰绳,手中长矛笔直递出。
“砰!”
“噗嗤~”
长矛先发制人,一枪洞穿了燕军士卒的胸口,随即尸体被马蹄撞飞出老远。
百十号匆忙结阵的燕军罢了,如何能挡住纵马冲锋的骑卒?仅仅一个冲阵就将他们的阵型搅成了稀巴烂。
小六子瞄了一眼身侧的陈凌,血肉横飞的场景让这位年轻新兵有些畏惧,当即喝道:
“不要慌,记住我教的,出枪要狠,要猛!”
现在的小六子早就不是当初那个瘦巴巴的金手指了,而是攒了四颗人头军功的悍卒。
“好!”
陈凌咬着牙,重重点了点头:
“燕贼,死吧!”
“喝!”
陈凌用尽全身力气递出了一枪。
“砰!”
“噗嗤~”
枪尖急速向前,虽然有些歪,但还是捅进了燕人的胸膛,一股鲜血当着陈凌的面溅了出来。
“呼,呼~”
陈凌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眼神怔怔的看着鲜血淋漓的枪尖,心中的恐惧感好像真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比的畅快。
马蹄的雄浑、兵器磕碰的清脆都让陈凌渐渐习惯战场的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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