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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镯晶莹剔透,通体血红,中间宛若有血雾在游走,只是看着就让人目眩神迷。
她眼里露出赞叹之色,“你这个镯子真漂亮,哪里买的?”
“朋友送的,你喜欢吗?送给你。”
林秋扬起笑脸,将手腕上的镯子退下来,便要往陈迎雪的手上套。
陈迎雪虽然觉得这镯子漂亮,但她也只是单纯的赞叹而已,并没有想要过来的意思,见林秋的动作,连忙往后缩手,“不用,这镯子一看就很贵,我不要。”
“这是我朋友从地摊上淘来的,不值什么钱。
我们这么多年好朋友,我也没送过你什么礼物,过几天你生日,就当是你的生日礼物吧。”
说到这里,林秋表情变得委屈,“小雪,难道你不拿我当最好的闺蜜了吗?连我送的礼物你都不想要。”
这番话无疑是把陈迎雪架在火上烤,她以前的确和林秋说过要当一辈子好闺蜜。
但自从上大学之后,两年来林秋来学校找自己的次数寥寥可数,自己去找她也都是爱答不理的之后,她就明白,自己与林秋注定越走越远。
事实上,到今天为止,两人已经三个月没有聊过天了。
而且,依照陈迎雪对林秋的了解,好东西她向来都不会愿意分享,更何况这个镯子的成色看起来那么好,再怎么她也不会这么轻易送给自己。
事出反常必有妖。
陈迎雪再度拒绝,“不了,就算这个镯子不贵重,那它也是你朋友送给你的心意,转送别人的心意不太好,还是算了。”
说话间,陈迎雪试图把自己的手从林秋手里拽回来,但离奇的是,平日连瓶盖都拧不开的林秋今天力气大得惊人,攥得她手腕生疼。
不知道林秋捏到了什么穴位,陈迎雪痛得龇牙咧嘴,那只手根本使不上力气。
她正准备用另一只手把林秋的手掰开,却见林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枚玉镯推进了她的手腕。
林秋松开手,表情满是歉意,“对不起呀小雪,我不是故意弄疼你的,我是真的想要送礼物给你的,刚才看你喜欢这枚玉镯,才会这么激动。”
说着她赞叹道:“你看它和你的肤色多配呀!”
陈迎雪虽然五官比较普通,但她的皮肤白皙细腻,血色的玉镯套上去,更衬得她肤白如雪,的确好看。
只不过手腕附近皮肤红了一大片,属实有些煞风景。
陈迎雪却并没有因为林秋的夸奖声而高兴。
她表情十分不好看,语气也自然的带上了怒气,“我都说了不要,你凭什么给我带上去?”
说着,她便伸手想要把玉镯摘下来。
然而,陈迎雪很快发现,刚才那么轻松带进去的玉镯,此时不管她怎么努力,都无法取下来,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好像她越是要摘它,它的圈就越小。
眼见着手腕都被磨得红肿了,陈迎雪不得不抬眼看向林秋,“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取不出来?”
“哎呀小雪!
我都说把它送给你了,你还取下来做什么呀?”
林秋语气变成了她惯有的嗔怪,娇娇软软的叫人生不起气来。
“你别看它看起来两侧差不多,其实这玉镯镯口是里大外小,易进难出。”
她看向玉镯的眼神满是不舍,又抬起自己手腕晃了晃,“我之所以把它送给你,主要也是因为我骨节小,戴着它实在太大了,容易一不小心就掉,不然我也舍不得送给你的。
你看,你戴着多合适呀!
我好心送礼物给你,你居然还责怪我,真是让人伤心。”
林秋这番话说得有理有据,她身形娇小,骨节的确要比陈迎雪小上许多,手腕更是小了一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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