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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吐(十五)
属性:仲景曰∶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
之,宜瓜蒂散。
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饮食不能入者,病在胸中,
当吐之。
曰∶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
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
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
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按∶此二节,前节言胸有寒者,谓寒邪也,所以当吐;后节言膈上有寒饮,干呕者,谓中寒也,
所以宜温。
然则前节之言寒者,言寒邪之实,后节之言寒者,言胃气之虚,均谓之寒,而有虚实之
异。
实者宜吐,吐则散也;虚而吐之,则胃气愈虚,病必更甚矣。
此等要处,最当详察。
曰∶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痢日十余行,其脉反
迟,而寸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痢则止。
曰∶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者,此为吐之内烦也。
按∶此以
太阳证有不当吐而吐者,必邪热乘虚入胃,故致内烦也。
一、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
一、凡用吐药,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一、寸脉弱而无力者,切忌用吐。
论下(十六)
属性:《论》曰∶三阴皆受病,已入于府者,可下而已。
此详义见前六经证。
曰∶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
按∶此以心下硬而热在脏,即脉虽
浮大者,病亦属里,故不宜发汗,而当攻内也。
曰∶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
按∶此以阳明内热而为头痛也,故可攻之。
曰∶阳明病,外已解而潮热者,可攻里也,手足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
若汗虽多,而微发热恶寒者,表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
曰∶阳明病,胃中有燥屎者,可攻之。
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
燥屎也。
曰∶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宜大承气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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