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以人有德也
,则气和于目,有亡忧知于色。
是以悲哀则泣下,泣下水所由生。
夫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
神,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是以目之水生也。
厥则目无所见。
夫人厥则阳气并于上,阴气并
于下。
阳并于上,则火独光也,阴并于下,则足寒,足寒则胀也。
夫一水不胜五火,故目
盲。
是以冲风,泣下而不止。
夫风之中目也,阳气内守于精,是火气燔目,故见风则泣下也。
有以比之,夫火疾风生乃能雨,此之类也。
《决气篇》曰∶气脱者,目不明。
《癫狂篇》曰∶狂,目妄见,耳妄闻,善呼者,少气之所生也。
《藏气法时论》曰∶肝病者,虚则目KTKT无所见,耳无所闻,善恐如人将捕之,取其经
,厥阴与少阳。
《热病篇》曰∶目中赤痛,从内始,取之阴跷。
目不明,热不已者死。
《缪刺篇》曰∶邪客于足阳跷之络,令人目痛从内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
《论疾诊尺篇》曰∶目赤色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黄在脾,黑在肾。
黄色不可名者
,病在胸中。
诊目痛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
《经筋篇》曰∶足太阳之筋,支者为目上纲。
足阳明之筋,上合于太阳,为目下纲。
足
少阳之筋,支者结于目为外维。
足阳明之筋,引缺盆及颊,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热则筋
纵,目不开。
《癫狂篇》曰∶目外决于面者,为锐;在内近鼻者,为内;上为外;下为内。
《评热病论》曰∶水者阴也,目下亦阴也,腹者至阴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肿
也。
《脉要精微论》曰∶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鹅羽
,不欲如盐;青欲如苍璧之泽,不欲如蓝;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黑欲如重漆色,
不欲如地苍。
五色精微象见矣,其寿不久也。
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别黑白,审长短。
一朝穿越,医学女博士凤颜玉发现自己肚子里揣着崽正在结婚的路上。未婚先孕可不提倡啊!更何况是在古代!等等等啊!我还在花轿里啊!怎么就要生了!新婚夜刚卸完货,丞相夫君就踹开门,告诉自己娶她是为了白月光的解药。傻子公主被篡位的皇帝嫌弃,丞相夫君对自己冷眼相待,白月光伪善只会装柔弱哭唧唧。狗男人真烦,带着白月光快滚吧。和离不算事儿,萌宝一抱,逍遥去了。后来,当他得知所有的真相,以江山为聘,求娶她为妻。颜颜,给我一个机会。这天下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俩萌宝滚!江山留下!人滚蛋!...
风寄灵,一朝穿越成了被毒哑被下药的侍郎府小姐,性如烈火的她,怎肯任人摆布,太监了狗男人,火烧宅院,搅得人仰马翻后,一个不注意,滚落山涧。送上门的美少年,正好用来解药。一夜情浓,风寄灵竟凭空消失了。五年后,为了一株宝药,二人再次相遇。彼时,美少年成了位高权重的王爷,豆芽菜少女成了单亲带娃的女医。王爷,你这长相,丑帅丑帅的,要不要我给你做个微调。某王爷冷笑,撕掉脸上的面具,抱起身旁的小崽子。现在再看看,是本王帅,还是我们的儿子帅?...
燕争穿越异界,沦为被流放的九皇子,三年后喜提人生模拟器。积攒杀戮点便可进行模拟。淬体三重时,你闯关失败,被铜人乱拳打死。淬体五重时,你帮助某家族平定内乱后,被挖坑活埋。淬体六重后,你加入某门派,却被长老炼成人丹。千万年后,燕争进行第1亿次模拟。修为满级的你已经无敌,系统即将自爆...
1v1双洁,甜宠,救赎,蓄谋已久三年前,身为无国界医生的苏沅兮被迫救下一个重伤的男人,却因牵扯而来的意外,永远失去了握手术刀的资格。三年后,她偶遇京城令人闻之胆寒的容五爷,容晏。目睹他满手染血,暴戾恣睢的模样,她被勾住腰肢锁进他怀里,这个世上,能守住秘密的只有死人和我的女人,你选哪个?一场蓄谋已久的婚宠,他穷尽所爱,恨不得为她摘星揽月,人人都道容五爷从此有了软肋。唯有容晏知道,至死不回头的沦陷,只因她是照进黑暗世界里的那束光。而有一天,当往事重揭,他的阴暗和罪孽再无法隐瞒。兮儿,如果我赔你一只手,或者把命给你,能不能换你留下?容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人,不信鬼神,却信佛。苏沅兮生日的那天,他冒着大雪去了灵安寺,一身傲骨跪在佛前虔诚地抄写经文,只为祈求他的女孩平安顺遂。心诚则灵,所愿定有所偿。原来,佛真的不诳语。...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