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width
":666,
"height
":998}
"alt=
"
"
class=
"ictureDesc
"grou-id=
"1
"
div由龙神创造,用以侍奉龙族的生物。
因为身体孱弱,身高通常只有一米多一点。
所以他们在战斗中,会利用数量优势,以及运用简单的计谋,制作陷阱。
这个种族对于巨龙有着狂热且盲目的崇拜。
在它们眼中,巨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最高贵的生物。
和哥布林部族不同,狗头人部落是主动投奔的季夏。
有极少部分狗头人出生时可能出现返祖现象,背后长出双翼,实力更强。
那些无翼狗头人嫉妒它们,因此双方并不融洽。
这也是季夏的眷属中,狗头人分为两支部落的原因。
经过龙血洗礼后,哥布林族长高格的实力突飞猛进。
部族中,实力孱弱的哥布林继续挖矿,强壮的哥布林和高格一起拓宽地盘。
它已经陆陆续续收编两千多哥布林。
一举成为附近最大的哥布林部族。
除了最开始的赤铁矿外,季夏还找到一处黄铜矿和一处银矿。
不过今天他不是来收矿的,而是来闪击格里芬的。
据一只狗头人长老所说,它们部族在东边碰到了疾风狼群。
不出意外,格里芬也在混在狼群中。
片刻后,三支部族,上千只哥布林和狗头人集合完毕。
浩浩荡荡的朝东边杀去。
格里芬原本生活在失落之森核心地带。
那里无论是食物还是魔法含量都远超边缘地区。
更适合它这种高阶魔兽生存。
凭借自身的实力,以及身后的狼群。
格里芬不说称霸一方,但至少保证温饱是没问题的。
可那天不知道什么时候杀出一条巨龙。
还是有很大起床气的巨龙。
硬是撵了它几百里。
要不是疾风狼一族擅长风系魔法,恐怕格里芬早就葬身龙腹。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王清歌穿越到平行世界,一名被家人赶出家门,又被女友分手的废物身上,并获得了娱乐逆袭系统。从此这个世界少了个废物,多了个娱乐天王,作曲天才,他的每一首歌总能让无数人闻之泪目。别人对他的评价,永远只有一句,那就是他到底被多少人伤过?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事。在怎样的绝境下,才能写出如此伤感又动听的歌曲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风之萧萧,雨之寥寥,思之不见,佳人不还。进而繁华可见市井,退而幽静可品清茗,生活就是,尝尽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后,还可以肆无忌惮的微笑。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我是平淡中的小人物,筚路蓝缕,踽踽独行,看官们,您在茶余饭后清闲之时,不妨点开这本书,听我给您讲段故事。...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