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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 行走四方(第5页)

与人言语时,曹晴朗这个孩子,都会特别认真,所以曹晴朗是绝对不会一边跑一边回头说话的。

陆抬走向那栋宅子,开了院门,果然正屋桌上放了一壶酒,七钱银子,对于吃一碗馄饨都要思量半夜的曹晴朗来说,不便宜了。

陆抬拿过了酒壶,拎了条板凳坐在门槛外,手腕一拧,手心多出一只散发出酒酿醇香的小虫子,打开酒壶,将这种名为酒虫的小家伙丢入壶中,然后慢慢等待这壶酒水,以极快速度,沉淀出等同于窖藏、埋放数十年醇厚的美酒口感。

陆抬轻轻摇晃手中酒壶,满脸笑意。

第一次找到曹晴朗,陆抬就开门见山。

“我叫陆抬,陆地的陆,抬起的抬,是陈平安的朋友,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好朋友。”

当时那个孩子的眼睛,立即亮了起来。

后来陆抬说了些陈平安的事情后。

曹晴朗就喊他陆大哥了。

然后陆抬就有了这栋孤零零宅子的钥匙。

有一次,陆抬笑着问曹晴朗,“你想不想成为陈平安那样的人?”

“想!”

“那想不想比陈平安更好?”

“不想。”

“是不敢想?觉得太难,差了太多?”

“就是不想。”

在那天闲聊之后,拿了钥匙却没有自己开门入院的陆抬,就经常来这边坐着,有曹晴朗身在私塾的时候,也有曹晴朗在家中晨读时分,陆抬一开始会给需要自己开灶烧火做些米粥吃食的曹晴朗,带些精致吃食当早饭,可是曹晴朗吃了两次后,第三次终于忍不住,很一本正经地与陆抬说了些心里话,说他如今领着衙门那边的钱财,学塾束脩,柴米油盐,都够用了。

陆抬耐心听完曹晴朗这个孩子的肺腑之言后,就笑问道:“那以后可就真吃不着这几家百年老店的美食了?不后悔?”

曹晴朗有些难为情,赧颜笑道:“若是真的很嘴馋,实在忍不住,也会跟陆大哥说一声。”

陆抬哈哈大笑,说没问题。

只是在那之后,直到今天,曹晴朗唯一嘴馋的,仍是一碗他自己买得起的馄饨。

所以陆抬今天有些开心。

竟然在藕花福地这么个小地方,给他找着了一个很像那家伙的曹晴朗。

有趣有趣。

陆抬终于觉得这趟藕花福地之游,让自己的心气上生出些劲头来。

回到宅子,莺莺燕燕,环肥燕瘦。

院落各处,一尘不染,道路皆都以竹木铺就,给那些婢女擦拭得亮如明镜。

一路上有三位因为陆抬而脱离苦海的婢女,先后与陆抬这位恩公和主人,打招呼。

方式有些奇怪,是些陆抬教她们从书本上搜刮而来的溢美之词。

三名妙龄少女本就是教坊戴罪的官宦小姐,对于诗词文章并不陌生,如今古宅又藏书颇丰,所以不难。

所以有人说公子诗词,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

又有美婢说公子气度,似东海扬帆,风日流丽。

还有少女说公子容貌,若芝兰玉树,光耀满庭。

陆抬开怀大笑。

一路走去,陆抬脱了靴子,走在其中,最后斜靠在一座造型简洁素雅的罗汉榻上,有美婢想要上前服侍,给陆抬挥手赶走。

他嗅了嗅酒壶,抿了口酒,虽然比起藕花福地的酒水,味道已经好上不少,可哪里能够与浩然天下的仙家酒酿媲美。

陆抬将还壶底还趴着一只珍稀酒虫的酒壶,随手抛在远处桌上,稳稳当当,滴酒不溅。

之后半年,在这栋宅子的欢歌笑语中,藕花福地已是风起云涌,江湖是如此,庙堂沙场更是。

陆抬正在教一位聪慧婢女斗茶,有美婢说是屋外有位老儒士登门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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