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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丁亥年9月13日夜22:30分
屋都塔桥上,行人稀少,偶有几辆汽车慢慢驰过。
桥下流水看上去黑漆漆的,稍微反射了几点河边建筑的灯火,一闪一闪的微光却让河水看起来更加的深邃阴暗。
正如屋都的别名‘霾都’,很大的雾气笼罩了整个屋都城,空气中还有一股汽车废气的刺鼻味道。
叫嚷了好几年的整顿环境,似乎并没有在屋都产生什么效果。
能见度极低,大概只能看出五六米的距离,良民百姓此刻自然都停留在家中安享天伦,这个时刻还出来溜达的,也只有那些生活在黑暗世界中的生物了。
一辆豪华的黑色乌落本田面包车从屋都桥上缓缓的驶过,车头的大灯无法射透浓雾,车上的人只能一边诅咒屋都的坏天气,一边无聊的听着重金属乐队的疯狂嘶叫。
一个浑身漆黑服饰的人看着汽车从身边开过,发出了不明意味的几声冷哼,丢开了手头的邦贵雪茄,看着一星火光飞快的坠入了河水,步伐轻灵的跟着那辆面包车疾步前行,速度居然慢不上多少。
远远的隔着十几米的距离,一双锐目紧紧的盯住了车后的红色转向灯。
汽车经过了一家酒吧的门口,那个黑衣人迟疑了一下,飞快的从门口走了过去。
从门口昏暗的红色灯光,可以依稀的分辩这个人的面目,黑色的长发劈散在肩头,黄色的皮肤,挺直的鼻梁,坚毅的嘴,然后就是一双透露出冷冷光芒的眼睛。
大概一米八五的身材有点单薄,紧紧的裹在了一件黑色的皮大义内,衣领竖起,让人无法确切的认出他来。
这个人,叫做易尘。
那辆被追踪的面包车缓缓的前行,渐渐的深入了屋都老城区的一条阴暗的街道,随后在一个拐角处停了下来。
几名大汉一边诅咒着下了车,手里赫然公然拎着枪,丝毫不介意可能有人注意到他们。
一个紧紧的缩在街边的流浪汉识趣的裹进了身上的破烂毯子,紧紧的闭上了眼睛。
一名大汉慢吞吞的朝他走来,把手中的枪插进了屁股后的裤子口袋,就在流浪汉身边痛快的小便起来。
他大声的对流浪汉说:“杂种,今天真的是个坏天气,是不是?我的尿好闻么?他妈的,你真的是个杂种。”
不远处的另外几名大汉哈哈大笑起来,这个汉子从口袋里面胡乱的掏出了几张钞票扔在了这个流浪汉身上,大声说:“老子今天心情好,赏你一点钱,下次滚远点,不要在这附近逛悠。
滚,现在!”
流浪汉飞快的拾起了钞票,拎起自己所有的家当顺着屋檐溜走了。
易尘慢慢的隐入了路边的一个黑暗角落,嘴角流露出一丝阴冷的笑容,静静的看着二十米外的那几条大汉。
雾气丝毫不能影响易尘的视线。
加上司机,一共是七名身穿黑色正装,手里持着武器的大汉,从面包车内提出了两个体积很大的金属箱子,他们关上车门,准备岔进一条小巷子。
从这里进去大概两百米,就是他们老板的总部后门所在了。
刚刚走出了不到两米,一个浑身酒臭的醉汉搂着一个衣衫暴露的女人晃荡着从街的对面走了过来,突然指点着其中一个大汉笑了起来:“诶,你们是干什么的?啊。
。
。
这个妓女也是归你们管的吧?”
七把枪同时打开了保险,带头的一名大汉冷漠的对着醉汉说:“你搞的这个女人我不认识,如果我认识,那么就真的是我们老板的人。
。
。
你这个婊子养的快滚开。”
醉汉把那个女人狠狠的朝前一推,把她推到了大汉们的脚下发出了一声惊叫,然后慢吞吞的晃悠着凑近了那名带头的大汉,嘿嘿笑着说:“怎么?如果我不走,你就开枪打死我么?你敢开枪试试。”
那名带头的大汉愕然的发现那个醉汉的眼睛是如此的清晰,充满的浓厚的杀气,他张口就要叫起来,可是已经晚了,醉汉的右手狠狠的挥了出去,本来还是一只人类粗糙的大手,可是在空中已经飞快的生长出了浓密的黑毛以及尖锐的爪子,干净利落的扯断了这名大汉的脖子,左手把他的身躯重重的击飞了出去。
瞬间,这名醉汉已经化形成了一名直立的狼人,血红色的眼睛散发出狂热的杀气,两只手飞快的掏出了后面两名大汉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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