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几年,他好像已经习惯了床头的这画,薛慕春应该也是习惯了,才忘记这画原来是不属于这里的。
徐自行靠在对面的墙,盯着看了许久,忽然发现是他想错了。
薛慕春不是忘记了带走,而是这画,从她挂上去的那一刻,就没想过带走!
那墙角的宫殿屋檐,代表的是徐家;那只不经意入景的喜鹊,是薛慕春;那两半团扇,是他们的婚姻;那分隔开的十公分间距,是她用来提醒自己,她不能爱上他!
徐自行倏地站直了身子,紧紧的盯着那分隔开的十公分距离,手指握了起来。
过了许久,也许只是几分钟,他松开了手指,哂笑一声。
薛慕春从签订下协议的那一刻起,就守着契约,为了防止自己不动心,用心良苦啊。
她走的时候,看到这画,应该是觉得自己任务做得圆满了吧?
徐自行后知后觉,感觉这辈子就没遇见过这么清醒的女人,就只有一个她。
“薛慕春……”
薄唇呢喃了一声,男人扯着抹复杂的笑,坐在床沿,抬头再看了眼那幅画,掏出手机将画拍了下来。
他靠着床靠,一条腿搭在床边上,从另一个角度,在手机上看。
拇指不经意的一划,划到了下一张照片。
他的目光再度停留。
这张照片,是他不久前偷拍的,薛慕春吃那贵得要死的冰激凌的那一次。
她伪装的可真好啊,会做饭,做得还很好吃;会做生意,脑子精明;胆子大,野心大。
哪里像是低眉顺眼的女佣型、牺牲型小娇妻?
拇指轻轻的在屏幕上摩挲了下,男人唇角微微翘起几分弧度。
其实从过往痕迹看,薛慕春就是不简单的人物啊。
他跟宋兰英关系的那么紧张,她不动声色的就把两人拽到一起了。
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跟她坐在一起吃饭,是能让他平心静气的呢?
宋兰英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可是他还是不喜欢回老宅吃饭,即使坐在一起不说话,他也不那么想回去。
但几次过后,菜还是同样的菜,味道变了。
老宅女佣做菜偏咸,重油,之后就适口了,只是他没有发觉。
老宅的餐具也改了,是温馨的,耐看的。
餐桌上方造型繁复的灯换了,简约的透出橘色光……
点点滴滴,不被人察觉,又恰到好处的,让人浮躁的心沉静下来。
他一直以为的,跟她一起回老宅吃饭,只是配合婚姻关系,避免宋兰英再与卢佳期姐妹起冲突……
徐自行沉沉的吐了口气,若不是把心放在卢佳期姐妹那边,也不至于一点都没察觉,却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被她牵着鼻子走了。
他一直以为,是那满满一柜子的玻璃制品,水滴石穿的,留下了她的身影,原来哪哪都是。
薛慕春,在男人这方面的心机,确实手段要高杆的多了。
他倏地将手机握起,起身下楼。
宋兰英还在客厅,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看着电视,看到徐自行下楼来,还以为要跟她一起吃晚饭,刚张了张嘴唇,就看到徐自行径直穿过客厅,去了外头。
一看就是要出门。
“这是把我当空气吗!”
宋兰英又气着了,将遥控器重重的敲在靠垫上。
……
鑫茂小区。
薛慕春自己做了顿简单晚餐,一菜一汤,只是配料不少,红白黑黄绿都占全了。
门口有敲门声,薛慕春看了眼,以为是送货上门的快递,可能是她刚才做饭的时候,没听到手机铃声。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纵横第二世界简介emspemsp来自农村的屌丝习武男夏天得罪大客户而被公司辞掉。无意上超大网游第二世界公测。也凑热闹玩起游戏来。一进游戏便遇到游戏名玩手左耳钉...
一朝穿越,医学女博士凤颜玉发现自己肚子里揣着崽正在结婚的路上。未婚先孕可不提倡啊!更何况是在古代!等等等啊!我还在花轿里啊!怎么就要生了!新婚夜刚卸完货,丞相夫君就踹开门,告诉自己娶她是为了白月光的解药。傻子公主被篡位的皇帝嫌弃,丞相夫君对自己冷眼相待,白月光伪善只会装柔弱哭唧唧。狗男人真烦,带着白月光快滚吧。和离不算事儿,萌宝一抱,逍遥去了。后来,当他得知所有的真相,以江山为聘,求娶她为妻。颜颜,给我一个机会。这天下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俩萌宝滚!江山留下!人滚蛋!...
一穿越就成了孩儿他妈,还是个下堂妾?有没有搞错,她才十八。看在这娃娃可爱又可怜的份儿上,她云思雨认了,养他好了。又闻某王驻守边疆五年未归,竟是因为当年上了她恶心走的?这不能忍,她这么可爱,必须要为自己正名!...
舒予穿书了,成了一个被作死女配连累,只出场两次最终流放千里的可怜炮灰。在发现自己无法改变结果后,舒予决定吃吃喝喝躺平了等。谁知道流放还没来,却突然被告知她不是舒家的女儿。她的亲生父母是生活困苦入不敷出连房子都漏着风的农户。而舒家为了隐藏她这个污点决定抹杀了她。舒予来啊,我打不死你们。重回亲生父母身边,舒予眼看着端上桌放在自己面前的一盘咸菜一碗稀饭,以及父母紧张又手足无措的表情,终于叹了一口气。不能躺平了,不然要饿死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