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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变节太快了(第1页)

这……

才来了不到一个月而已……

倒也不是说没预料到,有一日会和妻子谈到将来的行止,但在叶仲韶想来,怎么也该是在今年年底,至少在此处住了四五个月,看看大家是否都适应,而夫人、昭齐诸女的放脚成果也得了巩固,可以恢复如常之后,方才会和妻子商议未来的动向——若是要回去,那就要尽早动身了,至少他要先回去赶秋闱,不然耽搁一科,可就又是三年。

若是不回去呢,那也不能就这样按部就班地永远做个教师,少不得要拉上小姨子一起,为一家人计议个前程出来——这一点,他倒是理直气壮的,沈曼君把他们诓来这里,总不能尽享好处,把他们这些亲戚给抛开不管了罢?

才一个月,这……是不是也太猴急了点,连一点忠臣良将的面子都不装一装了……

叶仲韶心中虽腹诽,但他在太太跟前,底气素来是不足的,再者,他也并不是十分想回去,只是这决定最好不要他来下,因只道,“你说这话,那便是不想回去了?”

沈宛君倒也不否认他的话,而是长叹了一口气,“买活军这里的日子,的确比家里舒服,连娘都说,这里的确好过冬得多。”

一旦抬出孝道来,叶仲韶便立刻溃不成军了,再说……这又有什么可以否认的呢?看看这屋里,雅洁整肃的白漆水泥砖墙,哪怕是二楼,也一样敞亮的层高,还有身下这厚厚的棉褥子,隔了棉褥子还能透上来的淡淡热气……这是烧的暖炕,一夜不过两块蜂窝煤而已,阖家都有热气,但凡江南到了深秋,屋内便是阴冷晦暗,可买活军这里的水泥屋,一旦烧起炕来,屋里硬是就比外头暖和。

母亲年老畏寒,孩子们又都还小,皮肤娇嫩,从前到了冬日,手脚总是难免冻疮,和红皮萝卜似的,惹人怜惜。

今年倒好,个个身上都如同火炭一般,既是因为火炕,也是因为穿了买活军这里的秋衣裤,比从前的衣服要保暖得多……

衣食住行,处处都是看得出来的好。

叶仲韶平时听妻子和母亲闲聊家计,虽然叶家带来的下人并不多,但此处许多活计,都可以拿去专门的地方做,譬如脏衣,以往一家十口的衣服,若是每日换洗,非得有两三个婆子专门浆洗不可,别的事都管不了,到了冬日,那井水刺骨发冷,婆子的手泡在里头,看了都叫人不忍。

而在此处,直接送到洗衣房去,那里有专门的畜力洗衣机,在澡堂换下来的衣服,也是送到洗衣房去,用畜力带动一个大的搅筒,加了草木灰不断的搅打,随后还有脱水机器,那是靠人力,不断地抽着一个桶外的机簧,使其快速旋转,把残水甩出,最后才是人力,将其取出晾晒,遇到皱得厉害的料子,便熨一熨,随后便可叠好送还,连洗衣带小缝小补,一身不过是一文钱,收费廉宜至极!

自然了,若是小衣裳,众人还是自己捎带着洗一把,冬日里两三天洗个澡,换一身秋衣裤,如此一文钱还是能花得起的,外头的棉袄和毛衣,舍不得这样洗,棉袄都是穿着罩衫在外头,只洗那罩衫,如此,买活军这里大多数人都穿耐洗的棉布,而且在家务上花的时间大大减少。

这洗衣也只是一个例子,打水、劈柴,甚至是生火做饭,现在都有人可以代劳。

如打水,每日都有人去车水来,推着车卖水,街头巷尾那浴室,往往也兼做开水房,因为他那里的火力总是充足的,在洗澡人少的时候,便卖些开水,彼此便宜,现在甚而浴室外头还都很时新建个蒸饭房:往常大家烧饭时,做米饭是个不省心的活,这里大多数人都是做捞饭,先把米饭和水烧开了,再沥干放到竹篾做的屉子里去蒸,下头的米汤盛出来,打一个蛋,调些白糖,现成的就是饭后的一味甜汤,这是因为若在锅里和水焖熟,很容易掌握不了火候,如此,便不容易把米饭烧焦。

不过,即便是做捞饭,一样要占用一个大锅做饭,还要看着火候,如今又时新一种做法,便是各家都买了有马口铁做的饭盒,这饭盒是不怕高温的,可以火烧,也可以直接拿去蒸饭,那蒸饭房便因此来了生意,反正也是借了浴房空闲的火力,收费很廉宜,五个饭盒收一文钱,你把做了记号的饭盒拿去,他便帮你送到蒸饭房一层层的架子里去,到了时间,你来拿走去吃,热腾腾的,里头的饭焖得恰到好处,反正总是不会焦的。

这生意是随马口铁饭盒一起时兴起来的,几乎刹那间便风靡全县,街边上铺子里的伙计掌柜,都合伙把饭拿来蒸,有时候饭盒里卧半根香肠,有时候卧一个洒了肉燥的鸡蛋,一起蒸熟了,打开就是极好的午饭,既不用在街上吃贵价的饭食,也不用家里的亲眷刚下工就急匆匆奔回家做饭送饭,实在是最合适不过——总之,在买活军这里,做工的人是很舒服的,有许许多多的服务,又方便又廉宜,使他们的生活,比在外头做一样的活计还要轻松得多。

这样的日子,如何能说是不好过呢?即便是叶仲韶也承认,这里的百姓,日子要比外头过得更好,而哪怕是他们这样的仕宦人家,抛开了收入不说,日子也是顺心的。

便是把收入计算在内,也不是没得比较——地租固然是有,但是不稳定的,天候不好就要减免佃租,差的时候,一年不过百把两银子,这便是所有的收入,而支出则极多,考学是个很重要的开销,也很贵。

而在此处,收入的来源很多样,他们一家现在是四个人做活,三年后,蕙绸也可以去做老师了,还有云期等四子,不过五六年,都将逐渐长成,所有子女的教学开销,在这里是不必列入预算的,如此算下来,家用其实比在老家,可能还更宽绰些,妻子所说,‘买活军这里的确比家里舒服’,大约也蕴含了这些考虑。

叶家论家计,不如沈家,叶仲韶多年来读书赶考,遇到天候不好的年份,便是花用妻子的嫁妆,他本人对此其实耿耿于怀,十分过意不去,只是苦无其余办法,因此提到这家计的事情,便格外气虚,只道,“舒服是舒服,只是……若就这样不回去了,该如何对若思交代?书信往来,未曾间断,当时说的是数月即返,这亲事若不能成,两家人几代的交情,只怕都要毁于一旦。

再者,举业何如?读了十几年的书,难道便这样全放弃了不成?”

这都是现成摆着的问题,妻子显然也有过考虑,闻言,立刻回答,“昭齐今年才只十三而已,至少还有三四年的时间,我等一向滞留不归,难道袁家还不明其中意思吗?这是一,二来,买活军已取福建,你也听曼君说了,又自己眼见,云县上下,法度森然,令行禁止,哪有半点乱相?吃下福建,丝毫不觉勉强,其将来必定不止于此。”

“说不定三年后,买活军已取江南矣!

到时,又哪还有什么回乡的计较?你我无非只能低价变卖田产,再回头来考这里的班学,与如今又有何异?”

这是有道理的,叶仲韶其实也在反复思量,自然,若是要钻牛角尖的话,哪怕买活军取了江南,他们也可以誓与其周旋到底,不过叶仲韶至少有清醒的认识,他知道自己是做不成这种事的,说实话也不想掺和到兵事之中去,因此摆在眼前的就是两个结果,第一,等买活军来占领家乡,卖地读书;第二,背井离乡,逃到买活军暂没有占领的地方去,设法安身。

现在留在云县,也是背井离乡,将来逃到外地,也是背井离乡,那自然还不如留在繁荣且安全的云县,叶仲韶几乎已有七成被说服了,至于举业,妻子的口吻很轻蔑,“再说到秋闱,便是这科考中了,取了进士,放了外任,又如何?如今做官,要么贪死,要么穷死,以你的性子,贪污受贿做不出来,我也不愿你做,那这官也当不出什么结果,多是钱也赚不到,官也升不上去,黯然返乡,不过多个官身,对祖宗、族人有个交代,不至于跌了门第罢了。

那样的官,我料你也不爱当的。”

叶仲韶照旧是无法反驳,因为妻子完全没有夸大,此时敏朝的官就是如此当的,想要升官,凭你有千般救国的壮志,也得备了银两打点,想了谄词逢迎上官,这二者都并非叶仲韶所能为,事实上,他从前考科举,只是因为他除了考科举之外实在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叶、沈两家的声誉自不允许他去做生意,他也全然不会做生意,若说开私塾、开印书坊,则全然坠入俗流,便从此不配和亲朋往来,这些事只能是考中科考之后,有了功名护身,才能作为风雅副业被人接受。

若说他向往做官,那也实在是没有的。

真要说的话,他倒是想在买活军这里做吏目……这里什么事都很讲究规矩,更重要的是,官府也在积极地维护规矩,固然,不是十全十美,也经常能见到不平之事,譬如小吏索贿,又譬如邻里争斗口角,至于生意上的纠纷,也是无日无之,但索贿的小吏,往往很快便被夺职法办,而邻里的口角,最后也往往是依理而结,并非是双方各自寻找靠山,如此收科。

叶仲韶很喜欢这样公事公办的氛围,他觉得他是很擅长公事公办的,也很向往这种丁是丁、卯是卯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办事,一定是一件让人舒服的事情。

“那……难道真把祖田都变卖了不成?”

他又有些踌躇了,虽然田以往也没有少卖,但一起全卖掉,影响还是很大的,而且在族人中会留下很差的名声,这也等于是完全不给自己留后路了。

“不想卖的话,不卖也可以,便将佃租暂存着,横竖这几年买活军应当还不会立刻用兵江南,时间还算宽绰。”

“但不卖的话,难道一向赁房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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