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十三章 起疑(第1页)

这半个月竟然是过的飞快,他一点都不觉得等待是个很无聊的事情。

亲随在一边唉声叹气的看着王子这段时间,王子整个人都陷入到女人乡中,丝毫不记得这次来的任务。

他只希望安平遥最好是不要骗他们,不然和高临的谈判恐怕是持续不下去了。

“抱歉让王子等了这么久。”

安平遥无奈的说道,然后拿出一件衣服递给大月王子。

、“这个是?”

“羊毛衫,今天虽然很热,你可以穿上试试。”

亲随和王子摸着柔软的羊毛衫,都是一脸的惊讶,难道说安平遥打算用这个帮他们赚钱?在安平遥鼓励下,王子穿上了羊毛衫,刚穿上就觉得浑身多了一层汗水。

突然他想到这东西在冬天穿在身上,应该会十分暖和,不过对他们大月人来说却是没有什么用处。

要知道他们多的是毛皮,哪里用的着这东西,看来安平遥方法也不怎么样。

安平遥似乎是看出他的沮丧,也没有直接说什么。

只是再次拿出了一卷毛线,放在桌子上。

“羊毛衫就是用这个毛线做成的,有厚有薄,想怎么穿都可以。”

大月王子拿着毛线看了看,根本弄不清楚这是怎么做成的,他知道中原人有丝绸,也有棉布。

只是这个和他们大月人有什么关系,大月人无法养蚕,也做不成棉布。

要想做棉布,必须要有棉花才行。

大月王子觉得安平遥的办法没有什么未来,他还是高看了安平遥。

“这个是用羊毛做成的,本宫让人做一遍演示。”

安平遥朝着一个女工点点头,只看她飞快的用羊毛纺成了毛线,然后另外一个人,用毛线开始织毛衣。

大月王子一下子明白过来,他们游牧部落最不缺少的就是羊毛,但之前都扔掉了,要么就是做成被子,冬天的时候来盖。

如果真的能做过毛衣,他们完全可以卖掉,这东西可比棉花要轻便的多。

“这个王子觉得可行吗?虽然在大月可能不怎么受欢迎,但是在高临应该很多人都会喜欢。”

安平遥觉得这是她唯一一个可行的计划了,如果大月王子拒绝,她还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做。

亲随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一堆的羊毛变成了衣服,觉得太过神奇。

“本王觉得可以,只是本王能带这几个女工可以吗?”

大月王子激动的看着安平遥,对他们大月人来说,也是一项收入。

“当然,羊毛的处理方法他们也知道,这些人的卖身契在这里。

不过王子,皇上那边你……”

“公主放心,皇上那边本王会亲自去说,多谢公主。”

大月王子还以为安平遥会附加什么条件,想不到就是让他放弃和亲。

这也算不了什么,能制作毛衣,他们就能换粮食,左右都不亏。

“那就好。”

安平遥终于等到了这句话,这几天她都没有睡好,要知道毛衣不是那么好做的。

不管怎么样,能交差就好,她看的出大月王子十分满意,还有那亲随的笑容是掩饰不住的。

安平遥回去没有多久,大月人就放弃了和亲的想法,愿意和高临签订和解协议。

热门小说推荐
至尊天子

至尊天子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纵横第二世界

纵横第二世界

纵横第二世界简介emspemsp来自农村的屌丝习武男夏天得罪大客户而被公司辞掉。无意上超大网游第二世界公测。也凑热闹玩起游戏来。一进游戏便遇到游戏名玩手左耳钉...

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

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

一朝穿越,医学女博士凤颜玉发现自己肚子里揣着崽正在结婚的路上。未婚先孕可不提倡啊!更何况是在古代!等等等啊!我还在花轿里啊!怎么就要生了!新婚夜刚卸完货,丞相夫君就踹开门,告诉自己娶她是为了白月光的解药。傻子公主被篡位的皇帝嫌弃,丞相夫君对自己冷眼相待,白月光伪善只会装柔弱哭唧唧。狗男人真烦,带着白月光快滚吧。和离不算事儿,萌宝一抱,逍遥去了。后来,当他得知所有的真相,以江山为聘,求娶她为妻。颜颜,给我一个机会。这天下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俩萌宝滚!江山留下!人滚蛋!...

喜获萌宝:王爷小妾不好当

喜获萌宝:王爷小妾不好当

一穿越就成了孩儿他妈,还是个下堂妾?有没有搞错,她才十八。看在这娃娃可爱又可怜的份儿上,她云思雨认了,养他好了。又闻某王驻守边疆五年未归,竟是因为当年上了她恶心走的?这不能忍,她这么可爱,必须要为自己正名!...

满级大佬穿成农家女

满级大佬穿成农家女

舒予穿书了,成了一个被作死女配连累,只出场两次最终流放千里的可怜炮灰。在发现自己无法改变结果后,舒予决定吃吃喝喝躺平了等。谁知道流放还没来,却突然被告知她不是舒家的女儿。她的亲生父母是生活困苦入不敷出连房子都漏着风的农户。而舒家为了隐藏她这个污点决定抹杀了她。舒予来啊,我打不死你们。重回亲生父母身边,舒予眼看着端上桌放在自己面前的一盘咸菜一碗稀饭,以及父母紧张又手足无措的表情,终于叹了一口气。不能躺平了,不然要饿死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