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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千山,也没能留住万水。
等在原地,也没能等到雁归。
不管你信不信,这大概也是爱情最美好的模样。
时间留住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床头柜上放着的一张莫斯和陆思齐的合影,还穿着校服的少年少女,笑容青涩,却十分好看。
照片的背后写着这段话,那是在陆思齐死去的第十五天,莫斯填好志愿的那天写下的。
岁月静好,那是她的初恋,她的美好时光,也是她的整个爱情。
莫斯一如既往的早起,想着篌空在家,轻手轻脚的先把她的早餐准备好,然后提着包去上上班了。
初春的太阳不是很热情,透过云雾稀稀疏疏打在身上,很舒服,也很好看。
就连小区门口的小铁树都变的更好看了,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
好看的远不止静止的风景,还有马路旁边干净到发亮的路虎,以及站在旁边的,好看到极致的男人。
路异就站在车的旁边,身着西装,一丝不苟。
即使俊美的脸上没有笑容,可也还是十分耐看,这个点起来晨跑的人都忍不住回头看。
莫斯依旧没有多看他一眼,只是按照熟悉的路线开始走。
她习惯于走路上班,这样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提醒她早起。
其实就是她车技不咋地,又不爱挤公交地铁,因为大学时候老是坐错站,后来干脆自己走路。
对于那张让她心慌的脸,不刻意逃避也不刻意接近。
离的近了,都会难过,离得远了,又有些刻意。
不近不远,这大概是他们最好的距离。
“主人,电话响了……”
随着一声清脆的铃声,莫斯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看着屏幕显示的陌生号码,还是沪江的,思考了三秒钟,接了电话。
“上车,我送你。”
“你是?”
说出口了莫斯才后悔,给她电话又叫她上车的,肯定是眼前的这个人,不然也没谁在了,可是话已经说出口了,只能装死了。
“路异。”
“哦,谢谢,不麻烦您了。”
一气喝成,莫斯迅速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回口袋里,继续往前走。
可是还没走两步就被人抓住了手腕,无奈只得停下。
“能放开吗?”
莫斯看着眼前的男人,冷冰冰的说道。
她不想和这张脸有任何的交流,除了必要的躲不掉的。
她太偏执了,偏执到为了保护自己而布下满身的刺。
就像一个全身长满尖锐刺的刺猬,外壳的冷瑞来保护内心的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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