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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一点半,孟雪圜拍摄完成,陆宵一直陪在这里。
陆宵角色在山里的戏份不多,两天就能解决,而孟雪圜要在这里多呆十天。
真想把所有个人工作全推掉,只跟孟雪圜营业。
晚了,已经接好的工作推不掉,他要去一部剧客串几天,等剧组转回都市部分时,他再进组。
孟雪圜裹着衣服出来,道:“你怎么不早点睡觉?”
陆宵:“电影我跟投了,怕剧组出幺蛾子。”
孟雪圜:“应该不会吧?”
陆宵:“上回那群不也看着道貌岸然?”
幸好暴雷在开机前夕,不然想到孟雪圜跟这么一群人朝夕相处,他一定会让孟雪圜强制解约,可能还会跟孟雪圜搞僵关系。
孟雪圜心想,娱乐圈很容易被营造的人设蒙骗,识人不清,他目前只相信陆宵是好人。
于是他真情实感道:“陆哥,你真是个好人。”
猝不及防的好人卡?
陆宵有些胸闷,他并不想当好人,但也不敢当坏人,他转身带路往宿舍走:“早点睡吧。”
孟雪圜跟在后面,小声地打了个喷嚏。
他流汗过后没换衣服,被风吹得有点受寒。
得回去喝点蜂王浆。
蜂王浆对蜂后的免疫力至关重要,保证蜂后不会生病,还能延长寿命。
当然,对人类的他,效果没有那么神奇。
小时候一受凉,爸爸就会用牛骨给他刮背,劲儿很大,有些痛,但是刮完后背热乎乎十分舒服。
孟雪圜很喜欢,出门打工还带上了那根玉一样的牛骨。
今天太晚了助理已经睡着了,明天再找助理帮忙吧。
孟雪圜站在洗漱室卸妆,把一层粉底从脸上擦掉,露出了他原本就白嫩的皮肤,以及眼角的两颗红痣。
这是他出生就有的,是判断新蜂王诞生的标志,据说像蜜蜂的触角,不过在人类脸上就是普通红痣,顶多有点敏感。
刚进圈时,经纪人带他去试镜一部校园偶像剧,他要扮演一个高冷校草。
导演说“这两颗红痣挺好看的,但是太妖了,不符合人设,以后也会限制你的戏路,找个时间点掉吧。”
孟雪圜的蜂后身份不会因为点掉两颗痣就消失,他思考了三分钟,就跟经纪人说:“我们去点掉吧。”
林慕带他去美容院,用激光去除,直径不到一毫米的痣,非常简单,也不会留疤。
他躺上铺着蓝色无纺布的床,整容室的门突然被打开,陆宵杀神一样出现:“起来,回去。”
孟雪圜和经纪人大眼瞪小眼,像犯错了的小学生。
陆宵:“林慕。”
林慕:“在。”
陆宵:“我今天说明白一点,他那张脸、全身上下,哪里都不准动。”
林慕:“明白。”
林慕后来说他落下了一点心理阴影,盘算着以后哪怕孟雪圜生病也不敢带他去医院,得打电话让陆宵带。
还好孟雪圜不生病。
“那导演不识货,中年男人有点权力就爱搬弄,粉底遮一遮就好了,你还得留着这两点吸粉呢。”
陆宵说得没错,后来孟雪圜偶尔不上妆露出这个小特色,粉丝都嗷嗷喊色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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