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章 怂豆包(第1页)

这里比国内暖和,属于热带沙漠气候,年平均气温18到30度。

夏季炎热干燥多风,冬季凉爽舒适最适合旅游。

美中不足的是降雨比较多,湿度较高。

这天中午艳阳高照,下午阴云密布。

队员们一起去外面吃饭。

这里招待客人一般是烤鱼和蘸汤大虾。

今先品尝的是烤鱼。

一种用在烤鱼菜的鱼名叫做哈穆拉,颜色发红,肉质鲜嫩,一般重十多斤,用松枝烤熟有一种特殊的香味。

大头不能吃海鲜,就吃椰枣饭~用椰子松子和葡萄干炒饭,香甜可口。

莎莎爱吃烤鱼,自然哐哐一顿炫饭。

吃饱喝足,大家提议再去唱唱歌跳跳舞消化一下。

莎吃撑了不想动,就和大迪一起回酒店休息了。

大家又唱又跳嗨翻了。

一会,大迪回来了。

大胖调侃大迪说,是不是没吃饱又回来觅食了?

大迪说,我也吃撑了,本来想回酒店玩会游戏的,可郁闷的是居然停电了!

这么豪华的大酒店竟然也能出现电力故障,我也是醉了。

没电屋里黑漆漆的能干啥啊,还不如出来玩呢。

结果打车出来又下雨了,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的。

哎,我就不该回去,来回折腾啥啊。

大家都笑了,大头一脸紧张地问,你说打雷了,还停电了?

大迪说,对啊,所以我才出来玩,不想在房间闷头睡觉。

大头说,那莎莎呢?

大迪说,她屋没动静,估计早梦周公了吧。

大头暗叫不妙,抓起外套就往外冲,拦了一辆出租车往酒店赶。

到了酒店直奔莎莎房间,敲门不应,再敲还是没应声,打电话又不通,大头快急疯了,恨不得上去两脚把门踹开。

大头喊来服务员开锁。

语言不通,比划半天,服务员终于懂了,确认了信息才开锁。

门一开,大头就冲了进去。

借着手机的光找莎莎。

咦,哪去了呢?床上的被子是拱起来的。

大头急忙过去扯了一把,果然是莎莎在里面。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救命!宿主在虐文世界杀疯啦

救命!宿主在虐文世界杀疯啦

不一定有cp快穿打脸虐渣女主无敌许雾被系统绑定,要求她穿梭于虐文世界解放那些受虐致死的原女主灵魂,送她们去投胎。系统安详送走就好了,其他的你不用管。许雾好的。可后来系统发现她虐渣打脸渣男贱女,不仅安详把原女主送走,连带着原男主男女配角,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送走了!系统?宿主李在干什么?!许雾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安详送走。系统你这是要把我安详送走了啊喂!...

黑尘世纪

黑尘世纪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