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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收摊算完账,又要马不停蹄去采购,赚钱果然没有轻松的。
还好她有二哥这个合作伙伴,而且机智的约定好脏活累活都让二哥干,裴景书很不厚道给工具人二哥点了根蜡,就安心当她的甩手掌柜,拖着疲惫的身躯回自己房间补觉去了。
一觉睡到大中午,跟哥哥们在外面跑得满头大汗的小侄子趴在床头喊她,“小姑,小姑,奶奶说该起床吃饭啦太阳晒屁股还在睡觉觉,羞羞脸。”
裴景书掐了掐他软乎乎的小脸,“你倒是勤快,这么大的太阳还一直在外面玩,过不两天,你就要变成小黑团子了。”
说话间,一股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从敞开的房门飘进来,直钻进她鼻子。
裴景书一闻就知道,老妈又在炖她拿手的红烧肉了
要说她觉醒上辈子记忆,最佩服的人是谁,不是重生归来大杀四方的女主,也不是有能力在女主上辈子抛弃女主后走上人生巅峰的渣男二哥,而是她这辈子的妈妈苗红旗
除了出身农村这一点,她妈妈简直是个宝藏女孩,浑身找不到一个缺点,明明是吴侬软语美貌动人,可以靠脸吃饭,却还多才多艺能力出众,又通情达理双商在线,让裴景书这个穿越女在妈妈面前都自愧不如。
她甚至觉得,原书女主林元英,也不过是比她妈妈生在更好的时代,有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同样的平台给到妈妈,她一定能做得比她们都更优秀。
裴景书以前只当所有母亲都这样无所不能,拥有了上辈子记忆才知道,原来只有她的妈妈是超人。
她一不下心就成了万能妈妈的小迷妹,并下定决心,最近有机会回老家的话,一定要问问外婆,究竟是怎么培养妈妈的,教她琴棋书画又要教她家务农活,一个人顶别人好几个,怕是旧社会培养当家主母都没她妈的要求高。
十项全能的妈妈,在厨艺方面尤其精湛,从小到大,就没有她做了不好吃的食物。
只是让裴景书他们以前最遗憾的是,苗红旗最拿手、堪称出神入化的一道菜,是红烧肉没有说红烧肉不好的意思,这可是他们本帮菜的代表,江湖地位连外行人都懂的。
红烧肉什么都好,就是贵得让人高攀不起。
在裴景书小时候,他们这骄傲的工人家庭,一年到头也就尝几回肉滋味,为了让他们多吃几顿肉,猪肉都要搭配别的菜一起炒。
也就是这两年市场开放,老百姓吃肉的机会跟着变多,苗红旗过年也舍得炖一回红烧肉。
这也是因为她娘家祖传的红烧肉秘方,还要添加鲍汁,制作鲍汁的主要原料有老母鸡、新鲜猪排和鲍鱼,很多工人家庭,一个月也能吃上两回猪肉鸡肉,可鲍鱼却不是他们能高攀起的,放在前些年,有钱都没地方买。
总之都是托了改革开放的福,裴景书今年过年就吃上了妈妈拿手的、正宗的家传红烧肉,那鲍汁和肉香完美融合,每一口都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的口感,时隔半年仍然历历在目,这不一闻到香味,她的馋虫就被勾出了,再顾不上跟小侄子斗嘴,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爬起来,“走走走,去看看奶奶烧了什么好吃的,可真香啊。”
他们家的传统是大孩子带小孩子,裴景书作为兄妹中的老幺,一度是这个家里的孩子王,大侄子二侄子三侄子,都是跟在她屁股后头长大的,她也不负众望把他们培养成了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吃货。
别人家的小孩,一到饭点,家长们就要扯着嗓子满大街把人喊回家,而得到了小姑亲传的裴远山兄弟,从来不用家里操心,他们只要闻着饭香味,就自个儿屁颠屁颠回家了,然后蹲在奶奶腿边眼巴巴等饭菜出炉。
把苗红旗烦得每次做饭,恨不得驱赶他们八百回。
三岁半的裴远江同学,已然也有了要出师的迹象,吸溜着口水大声告诉小姑,“奶奶煮红烧肉”
最后面三个字,说得那叫一个字正腔圆,听得裴景书一阵欣慰,拍了拍小盆友圆滚滚的脑门以示鼓励,“很好,小小年纪就知道红烧肉才是真绝色,你很有前途嘛。”
说完大步走出房间,只匆匆跟下班回来的老爸和大哥打了个招呼,便闻着香味来到厨房,身后还有条走路晃晃悠悠、但紧跟她不放的倔强小尾巴。
裴远山和裴远河果然都坚强的蹲在灶台等肉吃。
两个半大小子,把小小的厨房挤得满满当当,苗红旗脸上是少有的无可奈何,“今天炖了红烧肉,看看这几个小的,都跟闻见腥味的猫似的守在这里,赶都赶不走,我还怎么做事啊。”
她本意是警告裴景书别再来添乱,最好把侄子们也都提溜出去。
这可是她带出来的好徒弟,师傅的话总会听一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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