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与二老聊了半个时辰,赵洵便起身告退。
此刻的他急需要时间来休整,让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不得不说,查案探案真的不是人干的活,赵洵起的比鸡早,干的比驴多,所幸结果还算不错,不然真的是欲哭无泪了。
回到房中,赵洵吩咐下人烧了水,之后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桶浴。
洗的神清气爽之后,赵洵换了一身崭新的蜀锦长衫。
这玩意的价格比之最顶级的江南丝绸还要贵几倍。
原因也简单。
物以稀为贵。
如今巴蜀并没有承认大周朝是他的宗主国,所以自然也就没有纳贡。
这种情况下,要想买到巴蜀的蜀锦,自然就得花大价钱。
溢价也就不可避免了。
但是成国公府显然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
赵洵穿的自然也就心安理得。
他熏了熏香,随后舒舒服服的坐到书案前准备伏案写作。
作为一个文科生,软笔书法是选修课之一,赵洵自幼就喜欢写毛笔字,所以日常练习的也很多。
勤能补拙,赵洵的小楷虽然不能算多出彩,但至少工整干净。
铺好上好的湖州宣纸,赵洵一边研墨一边思考着要写什么。
虽然已经答应了旺财三日后交稿,但实际上赵洵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写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之前他也分析过,这个时代的人相信怪力乱神,而且确实有修行者。
所以志怪小说应该是比较容易火的。
至于三国这种争霸题材的肯定不讨喜,需要改动的地方也多,排除。
水浒这种又容易犯朝廷的忌讳。
从赵洵和显隆帝有限的接触他可以判断,这位皇帝陛下的心眼和针鼻一样小。
这种人若是看到让他觉得恶心的东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动用手中权力发动和谐神兽,第一时间将作品扑杀。
与其写个寂寞,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排除掉这种可能。
红楼倒是可以一写,但哪怕是科班文科生出身的赵洵,对于红楼梦的细节也不能完全记清楚。
这个跟背诗词还不一样,毕竟红楼梦加上续写的部分那么多字数,怎么可能每个章回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红楼梦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文字。
说白了,这部小说很吃文笔。
同样一个故事,换做别人来写恐怕味道就会完全不同。
赵洵当然不认为自己的文笔会胜过曹雪芹老爷子,所以这个方案也pass了。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这3年里,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
一觉醒来,苏长空穿越到了兵荒马乱妖魔横行的世界,武道资质平平,但苏长空发现,只要自己寿命增长,天赋潜能就能随之无限提升!五禽戏模仿虎鹿熊猿鸟等动物,习之可强身健体,身手敏捷,百病不生!龟息真定功仿生气功,如千年老龟呼吸吐纳,纳气久闭,延年益寿!天蚕神功天蚕九变,破茧成蝶,返老还童,打通生死玄关,每次蜕变都是一次重生!修养生拳法,练长生之气!长生路上多尸骸,苏长空走上了...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山野少年叶凡,父母被害,妹妹双目失明,自己被打断一条腿,原本以为这辈子报仇无望。直到那天,叶凡上山采药碰到水潭洗澡的寡妇张,从此人生变得多姿多彩...
前世惨被继母丢给渣男毁一生,重生后她反手把继母扔给渣男,看继母身败名裂,折磨得渣男和恶毒妹妹生不如死!只是,为何那个铁血手腕杀人如麻的王爷会爱她爱得那么卑微?男人英俊的眉眼低垂,轻声乞求,你有喜欢的人,我知道,你不会爱我,我知道,你想利用我,我知道,哪怕与你做一辈子假夫妻我也甘之如饴,我只想求你多看我一眼一眼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