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文接上回,恒珀逃离了红月女魔的府邸,往红月森林深处进发。
这里是散修的聚集地,鱼龙混杂,正好也利于隐藏,正所谓,大隐隐于市。
红月森林的夜晚,静谧无声。
偶有发光的虫子飞过,抬头望去,这里的月亮呈现出淡淡的红色,也难怪这里被称为红月森林。
穿梭在森林中,忽然有一只大若老鹰的红斑血蚊朝他飞来,身上布满了一道道的红色斑纹,头上拖着两条一米长的触角。
长长的口器上往外滴着鲜血,分明是刚吸食完人类的血液。
恒珀惊得凌霄剑差点脱手,这是蚊子?
它一口下去,人不得变成干尸啊,他扫出一片剑光,试图赶跑它,可是这家伙,充满了灵智,扇动蒲扇似的翅膀躲开了剑光。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日何其多。
不想与之纠缠,运转逍遥游,溜之大吉。
这红斑血蚊,好似装了导航,紧追不舍。
长长的口器,对准他,插了过来。
来不及他多想,打出一式花谢花开,万朵剑花绽放,落向红斑血蚊,一阵风飘过,它居然攀升至千米高空,躲开了。
惊得恒珀,施展了九天玄功大挪移之术,瞬间到了千米之外,然后脚踩逍遥游,迅速的冲往密林深处。
一会儿,那只臭蚊子又来了。
仿佛不愿意,放弃这完美的血食。
恒珀掏出阴阳镇魂铃,这红斑血蚊颇具灵智,没准能管用。
往镇魂铃里注入灵力,摇响阴铃,只见红斑血蚊,身体开始摇晃,停止了飞行,一头栽向地面。
有戏,她有灵魂,恒珀大喜!
只见他识海传来一句稚嫩的声音“嘤嘤嘤,您能放过我吗,好痛苦啊”
。
恒珀传音给它,“放过你?你想的倒是天真,你刚才欲要吸干我。
除非你答应做我的兽宠,跟我签定契约,否则我继续摇铃,你就会变成行尸走肉,失去灵智”
!
“嘤嘤嘤,你赶快停了你的铃铛,我太疼了,好吧,我愿意,啊啊啊啊啊”
。
恒珀随即打了一道契约法印,融入了红斑血蚊之魂,紧接着,摇响阳铃,它逐渐的恢复灵智,不再头痛欲裂,又飞到空中。
“主人,您的铃铛可真厉害,我在这里吸了不知道多少个人类了,他们都拿我没办法。”
“以后老实点,我给你多打点妖兽,你可以吸它们的血液。
记住别再吸人血了,否则我拔了你的口器。”
虎爷和琉璃也出来,给红斑血蚊打招呼,虎爷说:“你真是奇葩啊!
别人收兽宠,都是神龙、神鸟啊。
你倒好,收了只蚊子,灵界奇葩”
。
“你还没有名字吧,你一身的红斑,以后就叫你小红吧,怎么样”
,恒珀传音给红斑血蚊。
“好诶,我有名字了,谢谢主人。”
尤其是琉璃,终于有了会飞的伙伴了,尽管长的确实有点诡形怪状,但好歹是个伴儿。
他们一行继续上路,朝红月森林深处走去。
忽然听见了一阵女性的哭声,“雨志陌我恨你,我闵月薇诅咒你,死在女人的剑下。
我把一切都给了你,你看我脸上长了魔斑,就抛弃了我,另找新欢。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迷迷糊糊中,陈风似乎听到了一个声音。叮,滴血绑定成功,超神系统激活。一段精彩的超神人生从此开启。调戏调戏美女,没事开开公司。不知不觉间,陈风已经可以吊打全世界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