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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秘研究了一下,嗅闻到那些发黄之物有硫磺刺鼻气味。
“对,这玩意儿叫引光奴,削了杉木条,蘸染硫磺,遇火即燃,若是夜中有急,便作灯之缓,也有人称之为火寸。”
曹不凡这么一解释,李秘也就恍然了,这不就是古代版的火柴嘛。
这也算是东边不亮西边亮,投毒案没头绪,反是找到了纵火案的线索。
“徐参军怀疑这火寸正是纵火案的引火之物,只是纵火犯如何利用此物来纵火,却是如何都想不明白。”
“若是内贼所为,直接用家庙里的长明灯就行,连点火泼油都算多此一举,没必要用上这引火奴。”
“不过引火奴可不是家常之物,一般人家用不起,如今也就宫中比较常用,照着徐参军的推测,处一和尚是薛怀义的亲信,想要弄到引火奴,并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就算有引火奴,他到底是如何得逞,还是想不通……”
听得此言,李秘也陷入了长久的思索,而后又将引火奴拿过来仔细研究了一番。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破案这种事总归需要调查实物,不能光靠空想。
也亏得李秘的思维比他们更宽大一些,对痕迹侦缉也更加的细腻。
他很快就发现,这引火奴的中段偏上位置,左右两侧都被切割出了一个小凹槽,中间也留有一些摩擦的痕迹。
而让李秘兴奋的是,硫磺部位,竟然沾了几根柔软的毛发!
“这和尚鬼点子还真多!”
李秘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曹不凡也坐了起来:“二郎看出来了?”
李秘点头,哈哈笑道:“难怪薛怀义如此信赖处一,这和尚有两把刷子的!”
“刷子?什么刷子?”
李秘也不卖关子,指着那毛发问道:“曹帅可知这是什么毛发?”
曹不凡有些失望了。
“这是鼠毛,又有什么稀奇的,这引火奴落在家庙附近,家鼠四处乱窜,被粘上几根毛也正常。”
李秘却摇了摇头:“这不是鼠过留毛,而是有人把老鼠绑在了引火奴上,或者说,把引火奴绑在了老鼠身上!”
“绑在老鼠身上?这么贵重的东西,为何要绑老鼠身上?”
曹不凡摸了摸下巴,仍旧一头雾水,李秘不得不启发了一下:“老鼠最喜欢吃什么?”
“老鼠什么都吃啊……”
李秘也是无语:“老鼠惯会偷灯油吃啊!”
彼时的灯油都是动物油脂,放久了会散发臭味,最容易招惹老鼠。
如果将引火奴绑在老鼠身上,老鼠偷吃灯油的时候,就会引起火种,炙烤之下,老鼠会逃窜,而从长明灯想要逃窜,只能是顺着经幡下去!
曹不凡茅塞顿开,整个人通体舒泰,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一样舒畅。
但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即便是家鼠,也有野性,被绑上这么重的引火奴,该是上蹿下跳,想法子甩脱这引火奴,又怎会老老实实去偷吃灯油?这说不通啊……”
李秘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
“曹帅你看这引火奴上的凹槽,这应该是为了绑得更稳固,但如果只是一次性使用,背面应该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摩擦痕迹,说明这是反复使用的。”
“反复使用?这引火奴遇火即燃,怎么可能反复使用?”
李秘露出得意的笑容:“这说明处一和尚对这些老鼠进行了无数次的训练,先用没有硫磺的杉木来训练老鼠,让老鼠习惯和适应,而后才蘸染硫磺,所以这些老鼠毛发才会粘在硫磺里,这是蓄谋已久的纵火犯罪!”
曹不凡闻言,也是目瞪口呆,为了这个,竟然训练老鼠?这是什么操作!
但不可否认,若真被李秘言中,那么即便处一和尚不在场,老鼠也能引火,这就给了处一和尚完美的不在场证据,这是天衣无缝的高招,即便是徐有功这样的神探,只怕也未必能够识破!
想通了这一点,曹不凡再看李秘,眼神可就不一样了。
亏得他是坊正,若他想要作奸犯科,试问谁能抓得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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