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下吉义赶紧扒完了饭,付了钱,握起猎叉走出酒家。
一路踏着雪,沿着山道往山林深处走,盼望打些值钱的皮兽。
大过年的,为何不休息几天,如此急着要赚钱?只因一个多月以前……
那一天,绰号“人见愁”
的乡霸董大,引着几个小泼皮到处浪荡,撞见吉义打猎回来,便拦住勒索。
吉义自己固然不怕他们,却怕他们坑害目盲的母亲,不得不将猎物分给他们。
董大嫌不足,动手抢夺。
正这时,数骑驰来,董大见状,急忙撒手。
“吉义哥哥!”
驰来数骑之中,为首的是一位姑娘家,面庞清秀,英姿飒爽,银装素裹,犹如冬日里的腊梅花,一见之下若有芬芳扑鼻而来。
“舜英……妹妹。”
吉义慌忙拱手见礼。
心里犹豫了一下是否应该尊称她为“小姐”
,但按着以往的习惯,还是称呼她做“妹妹”
了。
听这么叫,姑娘的眼睛便有些湿润,跃下马,冲着董大并不多话,只叫一个字:“滚!”
董大一伙连滚带爬去了。
他们知道那姑娘是县里王主簿家的大小姐,文官家族出身,却爱好习武,与吉义是青梅竹马。
只因她多时不曾来了,他们还以为她已经厌弃了吉义,不料这天又来。
吉义见王舜英来,心中欣喜且感动。
自从十二岁那年,做都头的父亲去世,母子俩没法在县城里生存,只得搬到小山村,母亲纺织,儿子打猎,相依为命。
迄今多年,自己的儿时故交全然生疏了,惟有舜英妹妹,不时还念着自己。
王舜英每次来,都给吉义带些礼物,或是一柄猎叉,或是一件给他母亲做的衣服。
而且她顾着吉义的自尊,送礼物总有合适的理由,或说:“哥哥以前与我一同习武,我今要看你使叉使得如何。”
或说:“伯母曾给我做过衣裳,如今我也做件给伯母。”
她知吉义已经没法再上学,就把自己读过的书送给吉义,书中难解之处,往往都有亲笔加注。
她又知吉义自小喜欢军略,爱读兵书,将来想要投军为将,便托人买了多种兵书来送给吉义,希望有助于吉义将来做个良将,起家发达。
这样的好姑娘,吉义怎不喜欢呢?然而,这一次王舜英特地前来,却是要告诉吉义:“吉义哥哥,我……已经许配了人家。
如今再看你一次,不久我将远嫁他乡,只怕再不能来了。”
吉义闻言,胸中霎时一股剧痛。
痛彻心扉,心里却也明白,这是理所当然之事。
正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舜英妹妹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家里给她订婚,天经地义。
纵然她来告别,流露依依不舍之意;然而吉义身为一介穷小子,怎能挽留?
那一天,无数的惆怅,涌上心头,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终于吉义下定决心,要冒生命危险去打值钱的猛兽,尽快赚钱。
心想有了钱,置办礼物,登门求婚,或许还有挽回的希望?王主簿是个好人,与自己亡父生前相处不错,素来又很爱女儿,假如被自己诚心感动,或许能够重新考虑婚事,把女儿嫁给自己?
明知这个希望极为渺茫,吉义仍义无反顾奔波。
人生能有几回搏,该拼搏时就拼搏,不管结果是如何,至少拼过不遗憾。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时代是虚构的皇朝时代,地点是龙统帝国。以打地下黑拳为生的十七岁少年云鸩突遭噩耗,相依为命的义父被一种称为龙机的人型战斗机体害死,而龙机正属于当今帝国皇室所有。立志于复仇的云鸩却很快发现自己和皇室存在着血脉上的关联,他是皇室流落于民间的第11皇子,但在内心,云鸩的身份认知还是那个民间少年,他不想让义父白白死去,想向罪魁祸首的皇帝复仇。但龙统帝国强大无比,实力上的差距使得云鸩无法尽快达成目标,他不得不表面上认可了自己皇族子弟的身份,虚与委蛇之下参与进由皇帝制定的帝位继承人竞争游戏,他打算由皇族内部推翻皇权!复仇者与帝位候选人的双重身份使得年轻的云鸩挣扎于多面角色带来的矛盾冲突中,经历痛苦喜悦成长抉择,一步步重新塑造着自己新的人生使命PS龙机就是动漫里的机甲,这个龙字只是代表皇族,不是说机体外观必须复合龙的形态。...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追女孩要不要用上三十六计?古文昊认为那是很有必要的。美男计,攻心计,捉妖记,苦肉计,有什么上什么。杜云依则表示,您老的计谋再多,架不住我性子像个乌龟,跟不上您的节奏,您可不能怪我!小丫头,还敢往后缩,信不信我敲你的壳。二少,您都说我像乌龟了,我要是不缩回去,哪对的起您呐。哼,帝少足智多谋很牛掰?NONONO在杜云依眼里,一切都是小case。毕竟乌龟也是能逆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