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雨好的爸爸经常出远门,每次回家都会给全家人带礼物,价钱高低无所谓,一定是人人都有份,所以“出门的人要给家里的人买礼物”
就是她耳濡目染养成的习惯。
一家男装店门口的海报引起了她的注意,因为代言人帅气儒雅,一眼看上去,最大的感受是:很干净的气质。
萧清溪若是勇闯娱乐圈,也俊秀小生型的,感觉这家店的风格应该是适合他的。
几次见面,他穿的都是款式中规中矩的衬衣,但他穿起来很有个人特质,所以他不需要时尚元素堆叠的潮牌加持,毕竟时尚的完成度靠的是脸,以他的颜值,就算是在菜市场里淘来的买衣服,他穿在身上也像是设计师款。
时雨好在店里转了一圈,看上一件薄荷绿的衬衣。
萧清溪是能把鲜艳又难驾驭的颜色穿得很好看的人,所以她从一开始就没想选常规色,什么黑白灰蓝之类的她看都没有多看一眼。
她要送他礼物,当然是要让他印象深刻,一旦穿上,他就是整条街最靓的崽!
挑款式她没问题,但是男装的尺寸她有点拿不准。
今天是工作日,这个时间逛商场的人还没有服务员多,她的问题很好解决。
服务员问清楚萧清溪的身高体重身形以后跑去旁边的品牌找来一个身形相似的小哥哥,拿了两件不同的尺码给他,让他都穿上给客人看一看效果。
“有人穿衣服喜欢大小刚刚好,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的贴身感,是想让自己时刻保持身姿笔挺,而有些人喜欢穿大一码的衣服,追求宽松感。”
时雨好常常觉得萧清溪有些太过紧绷了,他经常不自觉地皱眉头,她就希望他能松弛一点,于是选了大一号的。
帮忙试衣服的小哥哥本来是一副“不用管我,我只是个工具人”
的态度,听说客人选定了,他转身要去换衣服,一不小心瞥眼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忍不住多看了一眼,他很惊讶:“这件衣服的上身效果这么好?”
绿色,是他坚决不会穿的颜色,所以他是故意回避看到自己穿上后的样子,现在看到镜中的自己,竟是意外的好看,有种耳目一新,气质都不一样了的感觉。
小哥哥在照镜子,时雨好这时候才发现,这件衣服的正面没有任何装饰,但背后肩胛骨的位置用衣服的同色线绣了两条藤蔓,是像翅膀一样的对称图案。
选用同色线刺绣,设计师想要追求的就是:精致而低调。
把花藏在背后,悄悄地精美,这“闷骚”
的操作,倒是跟萧清溪很像。
时雨好拍了一张衣服背面的照片,发给萧清溪说:“薄荷绿,漂亮吧?”
萧清溪点开照片,第一眼看到:男人?
第二眼看到:花?
已经隐隐有些生气了。
他放大照片仔细看,拜高清相机所赐,他甚至能看见那个男人的手长得特别好看,纤瘦修长,细皮嫩肉。
一看就是没干过粗活的手,像是她的同行,靠键盘吃饭的手。
一般手长得好看的人,脸都不会差。
时雨好是个颜控,跟帅气的小哥哥一起逛街,让他怎么不多想!
明明介意得屏幕都快扒拉出个窟窿来了,还要说服自己:冷静,一起逛街、帮忙试衣服都是普通朋友之间也会做的事。
她自己说的,跟是在一起的时候,不会跟别人睡,我要相信她!
唐莫寒说你要懂分寸。所以,苏墨墨很有分寸的滚到了大洋彼岸。她以为再也不会有瓜葛。男人却跑来砸了她的订婚宴,强势的把她抢回家,唐太太的位子给你,想要什么都给你,嫁给我。说好的再不相见,却变成了宠妻上天。...
蓝星资源枯竭,人类濒临灭绝,国运禁地降临。每个国家挑选三人进入禁地,选手与国家绑定,所获得的资源将百倍具现于现实。龙国三名选手绿色卷发萝莉,脚踩恨天高的白发花瓶女,以及一个头戴奶牛帽子,手上满是纹身的不良青年!看到代表本国的三名选手,几亿龙国观众直接傻眼。小萝莉,花瓶,不良青年?天要亡我龙国啊!其他国家纷纷嘲讽龙国气运已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小萝莉可腾空操纵万物,念动力碾压一切,白发花瓶手持银月唐刀杀敌如麻,犹如女武神!最为恐怖的是那个自称死亡外科医生的不良青年,手指转动间,竟能...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林季瞎了后,为治疗在医院住了十三年。意外激活系统后,他重获光明。却发现,他接受的根本不是治疗,是囚禁。甚至,有人说他是个天才罪犯,罪大恶极。他想出逃,想查明真相。可系统却反复叮嘱他别让他们知道,你看得见。他不解,被发现了会怎么样?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