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六章 叙旧第三更(第1页)

“我爷爷他这些年过得挺好的,他当年坐船逃去了魔都,几经辗转去了Z市给当地的大户人家做厨子,解放后成了国营饭店的大厨,现在他和我奶奶定居在Z市。

爷爷他结婚晚,所以我几个叔伯都在四五十左右。”

“我大伯叫江建国,是个裁缝,在A市有家小裁缝店,他儿子也就是我大堂哥江载德是个设计师。

我二伯江建党开了家药店,这段时间准备把店搬到A市去,他儿子是我二堂哥叫江守丞,在帝都医科大读硕士。

我爸排行老三叫江建康,在A大旁边开了家炒菜锅,我四叔叫江建业五叔叫江建设,他在A市合开了一家宠物店。

我四叔的儿子江然是我三堂哥,在魔都上大学,五叔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叫江隽莲和江隽清,还在上初中。”

江枫简单给江卫明介绍他们家现在的情况。

“好,好。”

江卫明不住地点头,“五兄弟都在一个地方,可以互帮互助,好,真好。”

“你奶奶身体怎么样?”

江卫明关切的问道。

“我奶奶身体很好,一年到头都不会生病,还能和村里的老太太一起打牌跳广场舞。”

江枫道。

“好,好。”

江卫明笑着,眼中不自觉含了泪光,“你三奶奶就不行了,七年前出门摔了一跤,没挺过去,没了。”

江枫不知道话该怎么接。

昨晚排练的时候他可没想到有这种沉重的话题。

正巧,龙抄手做好了,店家端上来一碗龙抄手缓解了尴尬。

“小枫,来,吃抄手。”

江卫明招呼道。

这碗龙抄手不同于之前江枫在那家网红店里吃的,个头比网红店的要小,但皮很薄,裹了两层江枫都能看到里面的肉色,可以称得上薄如纸,细如绸了。

一碗十几个抄手没有一个皮被煮破了,足以看出制作者擀皮的功底。

配料很简单,一勺特制红油,少许葱花和香菜,搅动起来还能依稀看出原来奶白色汤汁。

红油很香,把给抄手也染上了一层红色。

刚出锅还有点烫,江枫小心地咬下半个。

肉是新鲜的猪腿肉,被剁得很细,还加了鸡蛋嫩滑,鲜嫩多汁。

抄手皮也加了鸡蛋液,舌尖一触就能感受到它的顺滑细腻。

就是,有点辣。

汤是高汤,又浓又香。

江枫觉得这碗龙抄手不浇红油其实也可以,浇了更添几分香辣,但对他这种不擅长吃辣的人也更添了几分伤害。

突然,江枫觉得嗓子有些痒。

咳了两下,红油呛进嗓子里了。

这下事态严重了,江枫当场就泪流满边,止不住地咳嗽恨不得把肺都咳出来。

“怎么了,是不是辣到了,水,来,喝水!”

江卫明也慌了,就像个好心办了坏事的小孩一样,手忙脚乱给江枫倒水,一不小心洒了他一袖子。

“没事,没事,我就是呛着嗓子了。”

江枫把羽绒服脱下来,一边安慰有些慌张的江卫明,一边撸起袖子拿纸擦水。

他右手腕上还有一个前段时间被油新烫出来的疤,厨师手上有点刀伤烫伤都是很正常的,只不过他这块疤有点大,而且是新烫的隔着老远都能看到。

“小枫,你手上这……”

江卫明也看到了那块疤。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

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

食为天外卖系统!本系统囊括了三千世界所有美食与食材,可以跨越世界壁垒为宿主送外卖,无论您身在何处,只要动动小手指,我们的外卖都可以立刻来到您的身边!迟矜然光荣地被系统选为外卖人员,从此和某了么与丽团打上了擂台!...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江左有个貌美的老婆,可是她却经常出差。  去干嘛?  不是忙着给他带帽子,而是瞒着他降妖除魔去了。  得知真相的江左连连叹息,看来自己也坐不住了。  为了他美好的夫妻生活,江左只能暗中出手。  降妖除魔嘛,维护天地秩序嘛,没问题,老婆高兴就行。...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