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章 同观日(第1页)

魏修躺在床上,手中还转着佛珠,他已默念半本《金刚经》,心中怒火未消半分。

春晓她竟然说出那样的话!

简简单单活着?在汴京开一个花房?做他魏修的女人还不如做一个商人吗!

他见她十分抗拒,本想徐徐图之,看春晓也算聪明,怎么都能明白自己的意思,谁料春晓这个榆木疙瘩不懂半点风情!

明明都是他的人了,为何还总是将界限划得清楚!

魏修没睡好,春晓也不曾安枕,或许是白日睡得太多,春晓今晚已从梦中惊醒三次。

“啊……”

春晓猛地睁开眼睛,随即蜷缩起来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她又梦到那几个山匪了!

被魏修救下后春晓很是庆幸,可睡梦中总会出现那些人模样,尤其是死在她面前的那一个。

明明知道他们死有余辜,可她还是害怕。

“咚咚咚…..”

敲门声突然响起,春晓还以为自己在梦游,直到那人敲门无人应答,竟然开始敲窗:“春晓?醒醒。”

宫灯散发着昏黄的烛光,散去了不少夜色,春晓终于从被窝深处探出头,她已听出魏修的声音,赶紧穿好衣服开门:“公子找我有何事?”

魏修将手中宫灯抬至春晓脸侧,见她双眼红肿,面有泪痕,心知刚刚听见她的尖叫没有听错,刚刚他半梦半醒间听到女子尖叫,尽管向西等人并未听到,魏修依旧起身亲自过来看了看春晓。

春晓向后退了一步,躲开宫灯再次询问:“公子有何事?”

“没什么。”

魏修并未追问她脸上泪痕从何而来:“快要寅时,你收拾一番,我们去观景。”

春晓睁大眼睛:观景?凌晨五点你观什么景?她想骂一句神经病,可魏修才是老板,只得诺诺点头。

送走魏修,春晓心中恐惧也被打断,因魏修催得急,她顾不得十分仔细,只从包裹中拿出一套衣裙换上便出了门。

魏修看见春晓着装,呼吸一滞,随即转向向西等人:“你们不必跟来。”

几个随从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也不曾跟上。

只有他们两个?春晓心中打鼓,见魏修走远,只得接过向西手中宫灯赶紧跟上。

魏修正在等她,见春晓跟上忍不住又看她一眼。

他知道春晓这人不喜招摇,日常喜欢对交短衫,总是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

可现下却不是这般,今天的春晓身着淡蓝色对襟短衫,里面只有一件鹅黄抹胸。

这衣服样式平常,女子多是这样穿着,魏修早已见惯,可春晓这样穿他竟有些移不开眼,鹅黄色抹胸衬得她肤色更为细腻……魏修猛地扭头,心中默念:色即是空……念了一会儿,魏修有些叹气:想他自诩君子,没成想还是个色中饿鬼!

春晓没走两步便察觉到自己衣服不对劲,但此时已走至灵安寺后门,总不能让魏修等她,只得慢魏修两步,顺便祈求天色昏暗,魏修看不清楚。

晨起多露水,魏修看着湿润的树枝停下脚步,他放下宫灯将穿在外面的深蓝色褙子脱下递给春晓:“晨起凉,出来得急,你别冻坏了身子。”

“不用了,多谢公子。”

春晓哪里敢接,连连退后,穿魏修的衣服?太过暧昧了!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

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

食为天外卖系统!本系统囊括了三千世界所有美食与食材,可以跨越世界壁垒为宿主送外卖,无论您身在何处,只要动动小手指,我们的外卖都可以立刻来到您的身边!迟矜然光荣地被系统选为外卖人员,从此和某了么与丽团打上了擂台!...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江左有个貌美的老婆,可是她却经常出差。  去干嘛?  不是忙着给他带帽子,而是瞒着他降妖除魔去了。  得知真相的江左连连叹息,看来自己也坐不住了。  为了他美好的夫妻生活,江左只能暗中出手。  降妖除魔嘛,维护天地秩序嘛,没问题,老婆高兴就行。...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