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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沈氏很欣赏于曼颐近来的样子,如果她能一直这样下去,她将她假意当做亲女儿也无不可。
这天于曼颐又在假山下发呆时,看见已经很久没和她说过话的三妈走了过来。
她冲她笑,于曼颐觉得惶恐,毕竟上次在绸缎庄她也笑,不过这次她似乎没有变脸的打算。
于曼颐站起身,看到她后腰靠住假山的一处凸起,微微弯着腰,视线与她持平着说话。
她努力辨认着她的嘴唇和语言,终于从那些支离破碎的假意问候中听出了她要的东西——
她说,于曼颐识字,她要于曼颐给表哥写越洋家书。
“我不知道说什么呀。”
于曼颐很茫然。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
三妈皱了下眉,又迅速舒展,“说你每日为等他回来所做的事,说于家的长辈多么盼望他完成学业,说你好奇他在那边的生活。
要是还不够……”
三妈皮笑肉不笑道:“我带你去他父母家中劳作,你也可写进信里,让他知道你一片真心,以至愧对,不能背弃。”
距离宋麒离开的那个秋天又过了半年,她独自度过了一整个冬天,春日已经到了,可春光却丝毫照不进于家大院。
于曼颐站在假山下面,头一次听着三妈对她推心置腹,却是教她对付男人的手段,有利有诱亦有愧,全无半个爱字。
一番言传下来,三妈长舒了口气,问她:“你记住了么?”
于曼颐点点头,实则心中已经忆不起半分。
这番对话一结束,她便被推搡着去了书房,三妈亲自给她研磨,盯着她在宣纸上书写,写一句给她念一句,若是她不满意还要铺开新纸重写。
她从未写过这样让人羞怯的东西,遑论还要念给旁人听,只写得满身大汗,手腕酸疼不已。
这封信花去了于曼颐一整天,吃过晚饭后又被逼着写了半页的胡言乱语。
三次删改之后,于曼颐终于接过三妈递来的一张盖满了邮戳的牛皮纸信封,除了表哥手写的汉字,还有若干鬼画符一般的洋文。
“账房先生说……”
三妈这时的语气也不大确定,“这是他在国外的地址,你若是照着描画一个……”
于曼颐画工再好,恐怕也画不出鬼画符的洋文字母,她甚至分不出那些连笔的字符哪个是哪个。
这三页家书报废在即,于曼颐倒是松了口气——她实在难以保证表哥看到那些句子时不会对她生出厌恶。
然而三妈在此事上比她有韧性得多。
她又去询问了一番账房先生,而后拿了些零钱过来,和那封信一道递给了于曼颐。
“你去镇上的邮局,自然有人帮你填写。
这钱是越洋信的邮费,你一道拿去,我明天帮你安排接送的马车。”
于曼颐觉得自己像个提线皮影,这一天连带明天要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她真心想做。
她将信和钱一起拿回房间,又借着烛光读了几遍,越读越觉得恶心,字里行间竟像是跪在地上献媚,求人垂怜。
那话根本就不是她说的,是她三妈说的,又因为她根本已经忘了十六岁女孩儿的心境,措辞只显得矫揉造作——可那又确确实实是她于曼颐的笔迹,是她的书法。
她学了一年的私塾,学的字没有派上任何用场,最终只用来写求人回心转意的家书,她明天还得把这一笔烂糟亲手送去镇上的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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