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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
的问题,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
由于它作为心物对应关系中主体的审美心理状态,伴随着中国古典诗歌的发展进程,已然成为中国传统诗歌文化心理结构中的最显著标志。
“兴”
的精神,体现了传统诗歌文化的基本美学原则和旨趣。
“兴”
的美学原则的萌发与其歧途:实用精神与“赋比兴”
手法
“兴”
的美学原则的萌发,起始于“诗”
的创作和对“诗”
的社会认知。
《诗经》出现后,对“诗”
的理解,一直处在社会的现实需求与创作的文学努力的相互作用中。
从社会的现实需求上说,存在着早期用“诗”
(以《诗经》为主体)的实用精神与后代统治者对诗歌的政治利用之间的差别;从创作的文学努力上说,存在着同早期实用精神密切相关的“诗六义”
与作为诗歌创作上的表现手法的“赋”
“比”
“兴”
之间的区别。
这是我们所看到的从实用到利用、从内容到形式的历史演进过程。
《诗经》是两千多年前的一部诗歌总集。
“《诗》三百篇,囊括古今,原本物情,讽切治体,总统理性,阐扬道真。”
(陈澧《东塾读书记》)“三百篇之神理意境,不可不学也。
神理意境者何?
有关系寄托,一也;直抒己见,二也;纯任天机,三也;言有尽而意无穷,四也。”
(潘德舆《养一斋诗话》)在反映周代的社会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面貌方面,《诗经》有着深远的影响。
同时,《诗经》的作者们在审美认识和艺术表现能力上深受时代和历史的限定,他们在自然和社会生活中得到的只是一种游乐其间的感知和体认,并未来得及把这些感知和体认具象化、内在化。
一方面,我们不能抹杀《诗经》作为一个时期人们思想、感情模态化的表现价值;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它是在一定时期里人们精神活动并不丰盈之下的产物。
在《诗经》时代,作“诗”
的目的显然不是出于对审美的直接需要,而是为了实用:“维是褊心,是以为刺”
(《魏风·葛屦》),“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畜万邦”
(《小雅·节南山》),“君子作歌,维以告哀”
(《小雅·四月》);同时,春秋时期的人们也并不是从审美感受上欣赏“诗”
,而是用“诗”
来“比德”
“体用”
,讲求其实际应用的价值。
现在我们一般认为《风》多是反映下层人民生产劳动、婚姻恋爱等内容的诗歌,而《雅》《颂》则多一些贵族士大夫反映社会政事风貌的讽颂之作。
“天子五年一巡狩,……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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