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第2页)

第14章

果然爱的滤镜消失后,她就变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

再也不是那个曾经处处都能吸引我的白月光了。

这次许瑶的新品拍摄地点选在了漠河。

为此许瑶专门约我吃饭,特地感谢我。

我闲来无事,手头也没什么工作,就欣然前往。

她选的是她之前兼职的那家音乐餐厅,我很喜欢这里的氛围和家常菜。

我到时,许瑶已经在等着了。

显然她今天也是抽空约我的,身上还穿着那件帅气的皮衣,以一副潇洒歌手的姿态,正在不远处跟那几个鼓手聊着天。

我进去后她的目光一下子就集中到我身上,当即很没形象的朝我跑来。

「秦肆,你来了?」

她熟咯语气让我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熟悉了。

我记得上个月生日的时候也就是在这里,我让她不要动不动喊我秦总。

刚刚一瞬间稍微有些不习惯。

除了沈薇外,很少有人连名带姓的叫我。

我点了点头,毫不吝啬的称赞。

「今天的衣服很帅气,像极了放荡不羁,爱慕自由的歌手。

她笑的眉眼弯弯,似乎很喜欢我的夸赞。

她笑起来很好看,周身的气质也很符合这家音乐餐厅。

如果这样的她站在酒吧里唱歌,或许会给人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但在这里,她身上有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就仿佛她应该是天生的歌唱者。

「秦肆,你先点菜,我唱首歌给你听,好不好?」

「为了感谢你将我拍摄的地点选在了漠河。

点了点头,找了个空位坐下。

她很快回到台上,他那些小伙伴交流了一番便拿起了吉他。

这一次她唱的是一首「轮回」

【你轮回的印记落在我眉宇,直到有一天不能呼吸,天若有情亦无情,万丈红尘我等你,用你的牵挂染尽我白发,咫尺天涯你终未远离。

歌曲间的那种极度压抑的宿命感被她唱到极致,我第一次在这首不曾听过几次的歌曲中,听的入了神。

直到她一脸笑意的站在我面前才回过神来。

她坐在我对面,吃着我点的菜,气氛并不尴尬,许瑶是个很活跃的人,但她又很八卦,好像脑袋里总有一些怎么也问不完的问题。

「秦肆,你这次跟沈薇分手是认真的

吗?你们还会复合吗?会结婚吗?」

我摇了摇头,耐着性子回答,「不会。

她眼睛亮晶晶的,愈发八卦了。

「秦肆,上次你在医院跟我说沈瑶救过你的命,真的假的?」

热门小说推荐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战国第一纨绔

战国第一纨绔

战国第一纨绔简介emspemsp关于战国第一纨绔公元前361年,战国时代,大争之世。这一年,一个满心壮志的年轻人孙膑刚刚告辞了师傅下山,准备去魏国安邑投奔自己的师兄庞涓。这一年,庞涓还是魏国的大将军,位高权重。霸主魏国威震天下...

王妃超凶的,师父滚边去

王妃超凶的,师父滚边去

林雪茶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王爷他宠宠宠。林雪茶心里闷闷不乐,王爷他逗逗逗。林雪茶回宫被皇帝指婚别的男人,王爷却沉默了,然后他揽过她的腰,满朝震惊,其中一个包括,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主角沐晴沐泽

主角沐晴沐泽

团宠校园男女双洁宠文爽文沐晴上辈子瞎了眼,爱渣男信贱女,气死奶奶,害死六个哥哥,落得众叛亲离,惨死枪口的下场。重活一世,她发誓绝不再走前世旧路,好好守护家人!只是听说沐总最近包养了个娇滴滴的小女孩?某总裁冷眼一扫那是我妹!听说电竞大佬雨神悄悄回国约会小女友?某修长指尖飞扫键盘那是我妹!听说国际散打王哎哟哎哟,别打了某男人举着拳头那是我妹!众媒体唏嘘,怎么他们的妹妹都是同一个人。听说傅家太子爷昨晚和一名少女在酒店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一定是他妹妹!某帅气男人俊脸一黑,将身边的娇小少女往怀里一带,直怼镜头,霸气宣告这是我老婆!世上仅此唯一存在!...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