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巡礼(第1页)

布鲁斯几人都不曾向他透露过他被找回来之前发生的事情,只是告知红罗宾在一个屋子里找到了失血过多且高烧的他,然后把他带来了医院。

但是在偶尔警方过来了解情况的时候,他隐隐约约有听到,原屋主已经被害去世了。

立香没有和他们说的是,在闭上眼的时候,仿佛还能回忆起他们曾经说过的话,不是最近发生的,而是与案子无关的,更遥远的曾经。

“从菲尼斯·迦勒底时代起,我们迦勒底职员的信条就不曾改变——无论如何都要让这个还找不着北就当上御主的新手平安踏上归途。”

“别露出那种表情啦,两位。

我只是体验了一下你们平时所突破的危机而已。”

那明明应该只是某一次作战后休息时的闲聊,早已随着一次又一次不敢松懈的战斗下逐渐忘在脑后,此时却音容宛在,用这样鲜血淋漓的方式。

立香打开了房间的窗台,熟练又不失小心地翻了出去,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在韦恩庄园这样密切的监控下,逃了出去。

“他是怎么做到的?刚回来的他应该不知道韦恩庄园的监控布防。”

迪克看着被调出一个小时内的监控,瞪大了双眼。

提姆分析道:“他确实不知道,他的行动几乎没有停顿,而且——”

提姆指着空无一人的走廊,十秒后,阿尔弗雷德从走廊经过,“他明明可以选择这条更近,同样可以躲过监控的路线,却小绕了一圈。”

迪克:“他又是怎么知道阿福会从那里走过。”

提姆:“他不可能知道。

所以我更倾向于这是他的直觉,或者说运气。”

“呵,有点意思。”

杰森有点蠢蠢欲动,“这是已经迫不及待要露出狐狸尾巴了。”

迪克自告奋勇:“我去把他抓回来?”

提姆撇了他一眼,“不用你去了。”

然后指了指他的身旁的位置。

迪克转身一看,发现布鲁斯早已不见踪影。

庄园坐落在哥谭的郊外,立香苦恼于该如何走到市区,虽然他不缺徒步行走的耐心与毅力,但是时间并不允许他这么做。

只不过运气上来挡也挡不住,走了两公里的他真就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记者愿意捎他一程。

只是记者的话有点多,可能是职业通病吧。

他耐心地陪着记者先生聊天,在对方询问自己是否韦恩家的养子时,他坚决的否定了,下车的时候还能看到对方颇为遗憾的表情。

立香还记得从警官口中漏出的地址,那是一个在哥谭范围内治安还算及格的小区,很多中产会选择安家在此处,那人生前应该并不差钱。

接下来只能靠自己了。

他避开大人,一方面怕被人好心送去警察局,一方面怕遇到不怀好意的家伙,他艰难的混入小区,躲开巡逻的保安,然后发现门口贴了封条,显然是进不去的。

他从楼道的窗口处盯上了空调外机,略施小力便轻松抵达。

不知为何,这幅身体十分的灵活且充满力量,完全不像一个普通孩子的身体,至少他真正八岁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立香最终从窗口处钻进了房间。

几度有人来检查过这个地方,除了被红罗宾带走的他以外,这个房间没有太多变动,还保留着先前的样子,就连房间的法阵也好好的留在地板上。

只是血液早已干涸,凝固在地面。

在几位警官的眼里,原屋主是位试图献祭小孩实施召唤的邪教徒,可是立香觉得并不是这样。

他甚至觉得这个图案有点眼熟,鬼使神差的,他站在了前方,伸出了手。

“宣告:

汝之身躯居吾麾下,吾之命运寄汝剑上。

应圣杯之召,若愿顺此意理,且应吾之召唤。

于此立誓。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

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

食为天外卖系统!本系统囊括了三千世界所有美食与食材,可以跨越世界壁垒为宿主送外卖,无论您身在何处,只要动动小手指,我们的外卖都可以立刻来到您的身边!迟矜然光荣地被系统选为外卖人员,从此和某了么与丽团打上了擂台!...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江左有个貌美的老婆,可是她却经常出差。  去干嘛?  不是忙着给他带帽子,而是瞒着他降妖除魔去了。  得知真相的江左连连叹息,看来自己也坐不住了。  为了他美好的夫妻生活,江左只能暗中出手。  降妖除魔嘛,维护天地秩序嘛,没问题,老婆高兴就行。...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