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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是的我喜欢孩子(第4页)

那与其说是酒吧,倒不如说是民宅或是仓库。

它的正门用白色的油漆粉刷,用夸张的、近似于漫画的表现形式画了一张大张着嘴的鹈鹕。

而各种各样的鱼,都被它填在大大的嘴中、飘荡在啤酒沫中,就像是在嘴里用啤酒炖鱼一般。

而旁边还挂着一个木板,上面用大写的字母涂着一大长串醉鬼打嗝的拟声词。

——这正是酒吧上面的招牌。

也就是说,这个“鹈鹕酒吧”

严格来说其实应该念做“酒吧”

如今已经快到中午时分了,但它并没有关着门。

里面甚至有不少客人。

显然它在中午时,也作为餐馆运营。

在哈伊娜推着轮椅上的艾华斯缓缓进去的瞬间。

她的脚步却是骤然一顿。

她睁大了眼睛,陷入了惊愕之中。

因为在前台悠然洗着木质酒杯的那位酒保,竟然不是人类——而是一位稀少的野精灵!

精灵这个种族,除却寿命比人类长四五倍、身高也普遍比人类高出不少。

即使是女性一般也在一米八以上,偶尔还会长到两米,而男性精灵甚至长到两米四五的都不少。

这意味着,如果精灵的家教不好,就很容易在青少年时期与矮个子的人类频繁交流而变成驼背。

而如果家教很好——或者说,有父母照料的精灵,一般就都不会驼背。

因此,驼背的精灵就被称为野精灵。

野精灵的数量比精灵还要少上许多。

精灵极为重视荣誉、家族与血统,因此相当排斥野精灵及其父母,认为这是在给精灵这个种族抹黑。

因为如果精灵的父母因荣誉之事而死,通常会将自己的子女交付给亲友照顾。

除非是因羞耻而死……比如说被判处死刑,他们才不会把孩子交托出去;或者是被父母弃养,亦或是离家出走的叛逆儿童,基于这些原因才成长为野精灵。

野精灵没有精灵的优雅与矜持,却有和精灵相似的寿命、智慧与超凡力量,因此通常被视为不安定分子。

它们一般都在乡镇地区活跃,通常职业会是骗子、杀手与雇佣兵。

王都“玻璃岛”

内全部的野精灵,理论上是全部登记在册的。

谁要是闹出来点事,都是可以对号入座的,因此崇尚自由的野精灵通常也不屑于待在王都。

但是不知为何,那位野精灵酒保看到哈伊娜时却没有什么反应。

甚至只是轻蔑的瞥了她一眼。

反倒是在看到艾华斯时,酒保先生明显的愣了一下、连手头的动作都停了一瞬。

即使艾华斯披着斗篷,酒保也轻易认出了他的身份。

——就像是,从未想过他今天能来到这里一般。

……为什么呢,酒保先生?

是你觉得我……现在应该已经死了吗?

艾华斯眯起眼睛,如海般深蓝的瞳孔深邃如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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