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被浓雾常年笼罩的海德维尔小镇,居民们早已习惯了这种朦胧的生活环境。
然而,当着名的风景画家艾米丽·霍尔特在她的工作室中神秘失踪时,小镇的宁静被打破了。
艾米丽的工作室位于小镇边缘的一座古老灯塔内,她的画作以捕捉迷雾中的神秘光影而闻名。
但最近,她的画风开始变得扭曲,仿佛她眼中所见的世界已经发生了某种不可言说的变化。
艾米丽的邻居,老渔夫汤姆,是第一个发现她失踪的人。
他记得那天清晨,他像往常一样去海边钓鱼,却发现艾米丽的工作室门敞开着,里面一片狼藉,画布散落一地,颜料四处泼溅,而艾米丽本人却不见了踪影。
小镇上的居民们开始议论纷纷,有人说她可能被迷雾中的某种未知生物掳走,也有人猜测她是不是厌倦了小镇的生活,选择了逃离。
在艾米丽失踪的第二天清晨,小镇的邮差,一个名叫亨利的中年男子,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他的日常投递工作。
当他打开位于小镇广场的老旧邮筒时,一封没有邮票、没有寄件人地址的信件引起了他的注意。
信封上用潦草的字迹写着“艾米丽·霍尔特”
的名字,背面则贴着一张小镇的旧地图,上面标记着一个鲜红的“X”
。
亨利立刻将这封信送到了艾米丽的工作室,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
他感到一阵不安,于是将信件转交给了警长约翰·哈里森。
警长仔细检查了信封和信纸,发现信纸上的字迹与艾米丽的日记中的笔迹惊人地相似。
信中写道:“救我,我在迷雾之中。”
警长意识到,这可能是艾米丽在失踪前留下的求救信号。
警长召集了一支由当地居民组成的搜救队伍,包括老渔夫汤姆、图书馆管理员艾玛、以及几位热心的村民。
他们决定在第二天清晨,当迷雾最浓的时候,出发寻找艾米丽。
第二天清晨,搜救队伍在警长的带领下,踏上了寻找艾米丽的旅程。
他们穿过小镇的街道,进入了迷雾深处。
随着他们深入,迷雾变得越来越浓,能见度极低。
他们不得不依靠手电筒和彼此的声音来保持联系。
在一片废弃的船坞附近,他们发现了一串奇怪的脚印,这些脚印在湿滑的地面上显得异常清晰。
脚印的尺寸和形状与人类的不同,似乎属于某种大型动物。
警长让队伍保持警惕,他们继续沿着脚印前进。
不久后,他们在一片被遗弃的海滩上发现了一些散落的画笔和调色板,这些显然是艾米丽的。
警长捡起一支画笔,上面还沾着新鲜的颜料。
这表明艾米丽可能在不久前还在这里。
他们继续搜索,直到在一块岩石后面发现了一块沾满颜料的破布。
这块布上画着一个模糊的符号,看起来像是某种古老的标记。
警长和他的队伍在废弃工厂的地下室中发现了一台老旧的录音机。
这台录音机似乎已经在这里放置了很长时间,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灰尘。
警长小心翼翼地按下播放键,录音机发出了嘶哑的声音,然后开始播放一段模糊的对话。
录音中,艾米丽的声音显得紧张而恐慌,她在和一个未知的男性对话。
男性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他似乎在命令艾米丽做某事。
对话中提到了一个名为“迷雾之眼”
的地方,艾米丽似乎对这个地点感到极度恐惧。
警长将录音机带回警局,试图通过技术手段增强录音的清晰度。
他希望能找到更多关于“迷雾之眼”
的线索,以及那个神秘男性的身份。
双重生双向暗恋甜宠追妻火葬场宋柔上一世嫁错了人。苏子卿从一介书生到官拜丞相,从来都是温润如玉,唯独冷了她一辈子。她拼命靠近,却连他去世白月光的一副画像都比不上。重活一世,宋柔只想躲开他,再不沾染,某个表面温和的男人却困她在怀,低头轻声没有什么白月光,从来就只有你。...
穿书反派文女帝轻松搞笑无敌幕后流开局穿越到玄幻世界,发现自己抢了主角叶辰的未婚妻!南宫君辰掐指一算,原来自己是穿成了反派,背后大BOSS居然是女帝!叮!气运之子叶辰道心受损,主人掠夺20层气运塔,资质显化叮!恭喜主人气运爆棚,获得大道奴印1枚,获得天道封神术!居然还有一个专搞主角的系统,南宫君辰倒是丝毫不慌。看来这一世,只能是当一个反派大枭雄了!可是作为反派的他疯了吧,主角你不放过,连女帝都要下手?!...
(每日四更,暴烈爽文!)一场核战,让人类迎来了进化的盛世!血脉等级越高,就越强!少年莫天,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血脉,化身大肌霸,一路杀杀杀!你跟我讲理就讲理,不讲道理直接打爆你!金刚不坏血脉第一次返祖第二次返祖第N次返祖,盘古血脉!(杀伐果断,极道横推流,不圣母,非喜勿进)...
一朝穿越,她从杀伐果决的女特工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国公主。被贬低,看不起,被冷藏,人生一落千丈。破案,她初露锋芒。练兵,她霸气侧漏。自此,人生走上巅峰。可,身后啥时候多了个大将军做尾巴还甩不掉了?轩辕墨姑娘,欺负了我是需要负责的,你不知道?离若负责?没门,大不了让你欺负回来!...
一代战神回归,一时间整个世界为之震颤。...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