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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上班,身上消毒水的味道渐渐消失,跟着消失的还有那颗惴惴不安的心。
与甄玉的联系也渐渐变少,我很少打电话给她,她也很少打电话给我。
打电话的时候,可以说的事情越来越少,到最后甚至很久都不联系。
还记得我们曾经说过,这一辈子都要在一起,不离不弃。
现在想来也甚是可笑,好像没有谁会永远存在于你的生命里,亲人、爱人、朋友,没有一个可以。
闻博文说:“该吃饭了,我带你去吃饭。”
我穿上外套,跟着他出了门。
我们并肩走在这座小城的青石板上,沿着青石板走到头,是一座小桥,过了桥是村子。
村子里路两边亮着灯,开着很多小店铺,很有当地的特色。
每到晚上,闻博文都会带我来这里吃饭。
街上的人似乎都跟他很熟,热情地打着招呼,还有人问:“博文,带女朋友回来了?”
他不反驳,也不承认,还是微笑着,点头和大家问好。
我转过头看他,看见他也转过头看我,然后我们都笑了。
这一次他笑得很真实,嘴巴渐渐咧开,眼睛发着光,整个脸因为他的笑容,而变得柔和。
我的心跟着他的笑容狂跳不止,脸不断地在升温。
虽然是冬天,脸却在顷刻间红彤彤的。
我承认,无论是哪样的他,都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我爱上了这个男孩。
可能这场恋爱,就如同飞蛾扑火一般,注定没有结果,可是我却无法控制。
我对闻博文的感觉和对吴一纶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后来我一直在想:我是否爱过吴一纶?此时的吴一纶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他过着平凡而简单的生活。
我甚至有些庆幸他选择离开了我,如果跟我在一起,他可能永远无法拥有这样的幸福。
我是个破碎的人,很难好好生活。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闻博文和我是一类人,我们都有一颗破碎且难以完整的心。
那天晚上,我们在一个小酒馆喝酒,酒是个好东西,能够让人在某个瞬间,忘记这个世界上发生的所有事情。
闻博文喝得比我还多,我忘记了我们是怎样回家的。
只是那天晚上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变了,我成了他的女人,我们真的在一起了。
我们摇摇晃晃地回到房间,两个人瘫倒在床上。
之后,闻博文开始脱衣服,我被他拥入了怀抱。
他的吻铺天盖地地压了下来,我张开嘴咬破了他的唇。
他惊恐地看着瑟瑟发抖的我,起身帮我裹紧被子,看着我说:“王子,你怎么了?”
那件事就这样涌上我的心头,那个我藏了十几年的秘密,我努力遗忘的故事,它却那样清晰地横在我的脑子,甚至连细节都那样清晰。
闻博文就坐在我的旁边,此时他看起来清醒了不少,酒精让他的眼光迷离而神秘。
这就是我爱的男子,可是我怎配得上他?
他没有追问我的故事,仅仅是坐着。
关于那个秘密,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觉得自己已经腐烂,腐烂在青春年华里,再也没有办法干净体面地活着。
那一年我留着长长的辫子,辫子长到了腿弯,走路的时候一甩一甩的。
那时候,爸爸妈妈常常对我说:“你要是个男孩就好了。”
我痛恨他们那样说,所以我故意一直不剪头发,让我一看起来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女孩子。
那时候我抬起头还能看见蓝天,可以和小伙伴们一起奔跑着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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