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1章 爷爷送的东西(第3页)

杨子伦问道。

上次刘成带回来的战利品,连卖带赏金的一共七百多个金币。

拨也的人头送上去后,军部很是纠结了一番。

这还是军中斥候营第一次拿到突厥修行者的人头,还是三品,有军情司白云乔作证。

军部斟酌了好久,最后单独又给了两百个金币的赏金,这样一共有了九百多金币。

杨子伦让杨明正和杨三羊一组,刘成和王安国一组,各带两百金币连同遗物、骨灰,分别给苏德贵与东方泰家送去。

他给了那晚参战的两个小队各一百枚金币作为补偿,又给薛雪儿几个修行者分了两百金币。

剩余的一百多个金币就让刘成他们分了。

现在第三小队连他在内只有四个人,廖天华小队在上次和秦立强的战斗中损失更惨重。

程峰沉吟了一下说道:“那我让程雷小队来协助你们,行吧?”

杨子伦笑着点了点头。

程雷,今年才二十岁,是程峰的大儿子。

他十六岁就入军了,今年当上了斥候营七小队队长,这可是靠他自己一刀一枪拼来的。

程峰让程雷来,一是觉得比较放心,二是想让他跟着杨子伦学点东西。

程雷是一个很机灵的小伙子,以前经常跑到三小队来玩。

何国庆问道:“杨子伦,师部修行者那边全部都要去帮忙是吧?”

“不是的,只有薛雪儿他们四个人,军部下来支援的五名修行者大家都不熟悉。

“杨子伦,小心马市那边的黑帮,那些家伙心狠手辣。

何国庆提醒道。

卢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全城军民加起来有三十多万。

马市,旁人听起来以为只是马匹交易的地方,其实,卢城马市是一个很大的综合交易市场。

卢城位居边关前缘,人口很混杂,除了本地人,有内地来做生意的,也有胡人来做生意的。

内地会运来胡人需要的盐茶,酒水,绸缎,瓷器,日常铁器等。

胡人会运来内地需要的药材,皮草,牛羊,马匹,铁矿石等。

卢城内的胡人有坐商,有行商。

做坐商的胡人,有的全家老小都在卢城生活十几年了。

做行商的胡人,则是年年在卢城和草原漠地之间往返好几回,在卢城也有自己固定的落脚地。

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因为最先开始的是马匹交易,所以一直叫它为马市。

马市里还有黑市,隐藏着一切不合法的交易。

在卢城,围绕马市讨生活的有上万人,龙蛇混杂。

热门小说推荐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战国第一纨绔

战国第一纨绔

战国第一纨绔简介emspemsp关于战国第一纨绔公元前361年,战国时代,大争之世。这一年,一个满心壮志的年轻人孙膑刚刚告辞了师傅下山,准备去魏国安邑投奔自己的师兄庞涓。这一年,庞涓还是魏国的大将军,位高权重。霸主魏国威震天下...

王妃超凶的,师父滚边去

王妃超凶的,师父滚边去

林雪茶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王爷他宠宠宠。林雪茶心里闷闷不乐,王爷他逗逗逗。林雪茶回宫被皇帝指婚别的男人,王爷却沉默了,然后他揽过她的腰,满朝震惊,其中一个包括,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主角沐晴沐泽

主角沐晴沐泽

团宠校园男女双洁宠文爽文沐晴上辈子瞎了眼,爱渣男信贱女,气死奶奶,害死六个哥哥,落得众叛亲离,惨死枪口的下场。重活一世,她发誓绝不再走前世旧路,好好守护家人!只是听说沐总最近包养了个娇滴滴的小女孩?某总裁冷眼一扫那是我妹!听说电竞大佬雨神悄悄回国约会小女友?某修长指尖飞扫键盘那是我妹!听说国际散打王哎哟哎哟,别打了某男人举着拳头那是我妹!众媒体唏嘘,怎么他们的妹妹都是同一个人。听说傅家太子爷昨晚和一名少女在酒店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一定是他妹妹!某帅气男人俊脸一黑,将身边的娇小少女往怀里一带,直怼镜头,霸气宣告这是我老婆!世上仅此唯一存在!...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