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刨了自己的墓后,苏朝便打算将家搬到墓里,比起春晓那叁寸的蜗居,显然苏公子更适应占地千亩的陵寝,在院庭内可以跑马,地下河可以养鲸鱼,夜明珠作日月,人鱼烛长明,几千兵马俑护卫列阵在一个青铜器库后,从卧室到净房都要徒步五百米。
苏朝铺开竹简,开始书写搬家事宜,并列出劝说妻子的方案一二叁四。
春晓脚软软地从床上起来,徒步上了一个五百米远,沿路还有各种机关暗道的厕所,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死了这条心吧。”
打死她也不会住在这种毫无人道的墓穴里。
她在那辽阔奢侈的白玉铺就的厕所上,撒了一次尿,差点滚到粪坑里,产生了心理阴影。
苏朝看了她一眼,随手捡起竹简,徐徐展开,沉眸浏览,正要读出自己劝妻的第一套方案。
春晓歪着嘴笑了一声,不客气地说,苏朝朝一撅屁股,她就知道他要放什么洋屁,“你别想了,真要住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以后你不要买菜了?不要给我买牛奶了?不要用煤气灶了?不要看社会新闻了?不要网上冲浪了?”
越说,苏朝越沉默,久久抱着自己的竹简,陷入沉思。
最后叹了口气,“你说得对。”
苏朝看向床顶的那颗夜明珠,那是一颗春晓脑袋那么大的明珠,周围镶嵌着一众拳头大小的明珠,熠熠生辉,仿佛一轮皓月,满天星辰。
苏公子皎若明月的面庞映着融融灿灿的光,弱弱的微光落在那纤长的眉睫上,朗然清举,眼波微动,须臾间美貌横生,他缓缓将竹简收入袖中,道:“今日周四,老王海鲜铺会有大闸蟹,错过未免可惜,春晓儿你起床,我们回家。”
苏公子的立场丝毫不坚定,刚刚还在说要给春晓在墓中搭建一个,契合她王公子发妻身份的钟鸣鼎食的豪宅,这就要带她回一室一厅的庶民出租屋了。
“你昨晚得太狠了,我起不来床。”
春晓翻个身,刚刚徒步走了五百米上厕所,可把她累坏了。
苏朝歪着脑袋想了想,“你从前,可没有这么娇气。”
苏朝记得,春晓念高中的时候,有一年被一群社会混混堵住调戏,他揪了几个男同学去解围,结果她一看到己方人多势众,毫不犹豫就捞起一块板砖,将那群兔崽子撵了八条街。
春晓娇滴滴地拥着被子,“人家是柔弱不能自理的女孩子嘛,你有没有那种法术,嗖地一下就能带我回家?”
春晓舍不得花钱买车票,这荒山老林离家贼远,票贼贵。
“有的。”
苏朝打理着一面高架上层层迭迭的竹简,竹简相互碰撞,发出了清脆的声音,他取出了一份竹简,翻开看了一眼,悄悄收进袖子里,嘴里不紧不慢地答:“待你死后,我会捉住你的魂魄,将你纳入体内,载着你,无论山南水北云瑶天尽,一息之间便能带你回家。”
你是袋鼠妈妈吗?春晓是个活人,有些饿了,最后还是慢吞吞地起床。
腿软是真的,苏朝背着她走出墓道,驮着她去火车站。
春晓舒服地趴在他宽阔的背脊上,嗅着淡淡的清爽的味道,捉了一会树叶子,又睡了一觉,醒了还没到火车站,于是掏出手机,枕着他浓密滑溜溜的长发,玩斗地主。
苏朝躬着身徒步走,像一匹任劳任怨的老黄牛。
“这就是,柔弱不能自理吗?”
苏朝的嗓音轻飘飘的。
春晓把欢乐豆输光了,丧气倒灶地把手机塞到苏朝的衣领里面,拉着他一把黑发,编辫子,“是的呀,并且我如今连工作都丢了,可得要辛苦您,努力养活我了。”
春晓闲得蛋疼,开始逗他,“你要每天给我做饭,为我洗衣服,给我放洗澡水,为我擦香香,陪我到处玩,给我零花钱,解决我一切需要。
人类可是很脆弱的,你要是不好好养,一不小心,我可能就死掉了。”
为了报当年的灭门之仇,秦飞扬强势下山。撩美女打脸二代踩强者治怪病无双医圣,谱写都市传奇!...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是春光满园精心创作的都市小说,风雨小说网实时更新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评论,并不代表风雨小说网赞同或者支持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读者的观点。...
1v1双洁,甜宠,救赎,蓄谋已久三年前,身为无国界医生的苏沅兮被迫救下一个重伤的男人,却因牵扯而来的意外,永远失去了握手术刀的资格。三年后,她偶遇京城令人闻之胆寒的容五爷,容晏。目睹他满手染血,暴戾恣睢的模样,她被勾住腰肢锁进他怀里,这个世上,能守住秘密的只有死人和我的女人,你选哪个?一场蓄谋已久的婚宠,他穷尽所爱,恨不得为她摘星揽月,人人都道容五爷从此有了软肋。唯有容晏知道,至死不回头的沦陷,只因她是照进黑暗世界里的那束光。而有一天,当往事重揭,他的阴暗和罪孽再无法隐瞒。兮儿,如果我赔你一只手,或者把命给你,能不能换你留下?容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人,不信鬼神,却信佛。苏沅兮生日的那天,他冒着大雪去了灵安寺,一身傲骨跪在佛前虔诚地抄写经文,只为祈求他的女孩平安顺遂。心诚则灵,所愿定有所偿。原来,佛真的不诳语。...
林小月在婚前被男友劈腿。酒吧买醉,破坏了神秘男人的好事。她醉意朦胧指着对方就你了,试婚吧。一觉醒来竟莫名签下试婚合同。从此,与人共居的生活一团乱麻。后来,他把她宠上天,她猛然惊醒你干嘛?试爱。...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