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春晓昂着布满吻痕的脖颈,怒吼:“难不成你成天在这个空空荡荡的密室里,能高兴的起来?”
男人安静了,抿了抿唇。
春晓一动,便感到一股黏液从腿间留下,是男人灌满她子宫的浓精淌下来了。
干……和她不一样,金主大人好像是高兴的……
春晓悲愤了,“我要自由,即便你包养了我,也不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看起来一点也不老的老男人认真观察了春晓的表情,半晌缓缓道:“我以为,这几天,你很喜欢的。”
说着,金主大人食指和中指同时迅速插入了春晓的蜜穴,准确地按住了她的敏感点,恶意地戳揉,不出所料地听到了她难耐地娇喘出声:“你看,你很喜欢。”
男人一副你为什么要无理取闹的无奈表情。
春晓觉得她和金主之间,必定是有代沟的:“先生,您今年多大了?”
金主大人眼神飘忽一瞬,转移了视线了,慢吞吞将手里摘下来的玉指环穿在一条细细的链子上,然后圈住春晓的脖子:“给你戴个项圈。”
“这叫项链!”
春晓纠正男人的错误用词。
金主哦了一声,将项圈扣紧,在春晓脖颈又留下一块红印:“以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小母狗。”
春晓:……,这男人是真的把这个当项圈。
这十六年来,怎么就没发现他有抖s属性呢?
春晓想要扯扯链子,在金主严肃的视线下,只能收回了手,别扭地别过脑袋:“算算年纪,先生怕不是快五十了吧?”
男人果然又不说话了。
春晓突然感觉自己似乎抓住了他的弱点,还想继续叛逆,就被打了屁股。
“乖一点。”
金主大人大掌在春晓臀肉上扇了扇,而后将她摆成一个跪趴在床上的姿势,托起她的屁股,两手揉开臀肉,粗长的肉棒猛地挺身送到了最深处。
春晓被猝不及防地操得一冲,要不是男人牢牢掐着她的腰肢,就要被捣冲到了床头。
金主微凉的指尖从春晓的尾椎骨滑到后颈,轻轻地掐住她的后脖,缓缓用力:“我的春狗儿,让我再入一回,明天送你去外头放风。”
春晓被操得喘不上气,心底里发誓,明天一逃出去,就和这个狗男人断绝关系!
抖s男人就是畜生!
男人的腰肢摆动得又凶又猛,等再次喷射而出时,春晓已经哭叫着被灌满了娇小的子宫,张大嘴巴,差点翻了白眼。
“到底是太弱了点。”
金主抚了抚女人额头汗湿的发丝,轻轻落下一吻。
搂着她睡了过去。
——
第二天醒来时,身边已经失去了那个男人的身影,春晓像是做梦一样被管家蒙住双眼,再次送上豪车,离开了这里。
一路迷迷瞪瞪,不影响春晓下意识顺从心意将金主的全部联系方式拉黑删除一条龙,她是真的被日怕了。
直到下车站在小区门口,春晓才瞬间清醒。
天杀的冻死她了,她的棉毛裤丢在酒店了!
(我还以为上上章就要有人问啦,为什么春晓会认不出圆圆就是浮白渊呢?????w??)???
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挺简单的……后面会顺带提到,不是什么大秘密,算是恶趣味的伏笔
顺便,这篇文男主全处的哦,所以金主大人…(????????))
为了报当年的灭门之仇,秦飞扬强势下山。撩美女打脸二代踩强者治怪病无双医圣,谱写都市传奇!...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是春光满园精心创作的都市小说,风雨小说网实时更新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评论,并不代表风雨小说网赞同或者支持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读者的观点。...
1v1双洁,甜宠,救赎,蓄谋已久三年前,身为无国界医生的苏沅兮被迫救下一个重伤的男人,却因牵扯而来的意外,永远失去了握手术刀的资格。三年后,她偶遇京城令人闻之胆寒的容五爷,容晏。目睹他满手染血,暴戾恣睢的模样,她被勾住腰肢锁进他怀里,这个世上,能守住秘密的只有死人和我的女人,你选哪个?一场蓄谋已久的婚宠,他穷尽所爱,恨不得为她摘星揽月,人人都道容五爷从此有了软肋。唯有容晏知道,至死不回头的沦陷,只因她是照进黑暗世界里的那束光。而有一天,当往事重揭,他的阴暗和罪孽再无法隐瞒。兮儿,如果我赔你一只手,或者把命给你,能不能换你留下?容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人,不信鬼神,却信佛。苏沅兮生日的那天,他冒着大雪去了灵安寺,一身傲骨跪在佛前虔诚地抄写经文,只为祈求他的女孩平安顺遂。心诚则灵,所愿定有所偿。原来,佛真的不诳语。...
林小月在婚前被男友劈腿。酒吧买醉,破坏了神秘男人的好事。她醉意朦胧指着对方就你了,试婚吧。一觉醒来竟莫名签下试婚合同。从此,与人共居的生活一团乱麻。后来,他把她宠上天,她猛然惊醒你干嘛?试爱。...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