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无烟火药被发明之前,火枪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出现过突火枪、火门枪、火绳枪、轮机枪和燧发枪等等制式。
其中,燧发枪出现得最晚,所以技术上最为成熟,无论威力、精度还是使用的便捷性,都是火枪中的佼佼者。
所谓燧发枪,顾名思义就是用燧石击发的火枪。
扣动扳机时,击锤撞击燧石引燃火药,从而完成射击。
在火炮成功使用后,方选就已经在考虑制造火枪。
对于北方的威胁,火炮只能用于防守,进攻就太不方便了。
即便用最强壮的牛马,拖着火炮去草原,也不可能追得上轻装的游牧骑兵。
而火枪就不一样了,携带它并不比携带弓弩更困难,使用上也更加方便。
想要学会弓弩射击,就需要大量的训练。
弓是很难掌握的武器,一名弓兵通常至少需要两年的专项训练才能投入作战,弩则相对简单一些,这也就是为什么,方选在组建虎贲军时,以步兵和弩兵为主,为的就是在短期训练出可用于作战的士兵。
但同时也有一个问题,使用弩弓对士兵体能要求很高,身材瘦弱点的人,甚至拉不开弩弓上弦。
火枪却可以完美解决以上的问题。
一个普通士兵,只要不是傻子,只要双手能动,就能在几分钟内学会装填火药,学会端平枪管瞄准,学会扣动扳机开火,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虽然火枪没有膛线,精度比不上弓弩,但只要批量发射形成弹幕,把点打击换成面打击,就能完全弥补精度的不足。
而且火枪在发射时,会有烟火效果,对敌人有一定震慑作用,还能恐吓骑兵的马匹,削减其战斗力。
同时,热武器还有一项最大的优势,那就是可以无限放大单兵的作战能力。
弓弩能发挥出的战斗力,取决于使用者的技巧和体能上限,一名士兵哪怕体能再强,射得再准,拉弓百十次下来,也得累趴下。
热武器就不同了,它可以疯狂堆料,加火药、加弹丸、加枪管,单管不够就多管,小口径不够就加大口径。
而士兵在战场上要做的,那就是点燃火药发射,火枪也是点火,火炮也是点火,不需要付出更多的体力,就能发挥出近乎无限的杀伤。
听完方选对火枪的介绍,吴自启瞪大了双眼。
虽然图纸画得不工整,甚至于有些草率,但和他脑海里的构思是接近的。
在火炮列装以后,他就在思考这个东西能否小型化,然后配备给步兵使用,只是还没想好具体的设计。
此时听了方选讲解,他感觉茅塞顿开,火枪用燧石点火,可比用火炮用火把点火方便多了,如果有足够的火药和青铜,要不了多久,就能打造一支独步天下的强大军队。
“府库剩余存铜已经不多,不过浇筑百十火枪应是足够了。”
吴自启激动道,“我这就命人开工!”
“别急。”
方选拦住吴自启,伸手指着图纸说,“这只是初步设计,还需要改进。”
方选不是工科出身,唯一的优势就是信息差,掌握了这个世界上人们不了解的知识。
对于火枪,他也只知道大概原理,真正要设计得科学好用,那还得靠吴自启这个工程师。
于是他当即提出了具体需求。
首先是要至少设计两个型号,分别为长枪和短枪。
同时不论长短,击发装置要尽量设计得简单实用,因为越复杂的机构,就越容易出故障,也越难以维修。
其中长枪要考虑两点,一是火力持续性,可以设计成双管铳或者三眼铳,二是功能适用性,碰到短兵相接时,打完一轮弹丸后,是没有时间装药打第二的轮,此时长枪应该可以当做冷兵器使用,并且功能上不输于刀枪之类的冷兵器。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枪械设计定型后,先造几支样品试用并改进。
最终的成品,要形成制式,使用统一的标准和模具进行制造,确保生产效率和适配性。
吴自启一一记下,又说道:“工部有擅长机关销器的工人,我这就找他们来研究扳机装置。
至于这冷热两用,我会与冯英将军商议。”
方选闻言点头,对于吴自启的办事能力,他还是很放心的。
二人又交流了一些细节,方选才转头离开。
禁区大院外,众人靠在门口闲聊,见方选出现,都忍不住出言询问:“如此之久,公子这是又同吴主事商议什么呢?”
方选笑笑,正要随便搪塞几句,见铁算盘走了过来。
修为犹如凡人,防御却强得令人发指。以肉身硬扛天道神雷,坑死了天道化身,在沼泽毒气中睡觉,一觉醒来发现沼泽毒气都没了张缺在下张缺,今年十八,神虚大陆,四坑之首,最爱灵石,实力无敌,你要是看我不爽,丫的就来打我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九剑齐聚破苍穹,一朝成神碎乾坤!重生百年前,身怀九剑魂,必当手持长剑,一剑飘忽,人挡杀人,神挡嗜神!曾经的屈辱,曾经的仇恨,曾经的遗憾,曾经的彷徨,这一世,且能覆辙?步天昂首挺胸,锋芒毕露,剑指苍天,只问一句逆天何妨?一剑裂虚空!岂不快哉?...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