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能够成为国家音乐学院的老师这绝对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肯定了自己的价值。
贺莎莎在欣喜的同时也想着在创作一首歌曲来回报自己的母校,可是想来想去她自己也弄了好几首曲子,但确如终的不如愿,最终她只好把目标放到了陈哲的身上,谁让他这样的能干呢,这找事情不找他做找谁做。
听着莎莎又让自己替她创作歌曲,陈哲是连连摇头,“莎莎,你现在己经是音乐学校的老师了,你不能总靠我给你弄的这几首歌过活吧,你还是多学习,多去实践,才能创造属于你自己的歌曲呀。”
“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写过,只是写出来的不如意嘛。
再说,我就是找你写首歌罢了,怎么那么多的怨言,你说,你写是不写?”
贺莎莎一看陈哲要拿谱,顿时小嘴一嘟,一幅极不高兴的样子。
其实陈哲早在来之前就做好了准备。
只是他并不想让贺莎莎太过依赖自己,她也不能总靠着自己凭先知先觉知道的那些歌过活呀,若是这样,总有一天自己也会被掏空,到那时怎么办呢?所以她必须要学会自己写歌,俗话说帮助别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教会他自己怎么去生存,这样他才故意的拿捏,其目的也是为了让贺莎莎知道,就算是自己写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写是可以写,但我肚子里的墨水也有限呀。”
陈哲不能不答应,但还不能答应的这样痛快,只好装出了一幅十分为难的样子。
看着陈哲似真有难言之隐一般,贺莎莎想了一下只好点了点头,“那好,你在帮我一次,以后我会自己去试着写歌的,好不好?”
贺莎莎终于要独立了,陈哲当然会很高兴,他要的就是这个态度,当即便在点了点头之后,拿起纸笔把上世流行了很多年的那首《知心爱人》连曲带词写了出来。
陈哲写过之后与贺莎莎两人轻哼着。
在轻唱一遍之后,贺莎莎突然一下子就跳起,然后抱着陈哲就亲了一口,“呀,你真是太棒了,这首歌实在是太好听了。”
贺莎莎是一时激动就有些控制不住亲了一口陈哲,这实在是因为她太高兴了,一高兴就有些忘呼所以。
反倒是陈哲有些发愣的站在那里,刚才他是被亲了一口吗?怎么感觉好像在梦中一样呢。
陈哲傻站在那里,这让贺莎莎看了一个正着,这时她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了,不由的小脸一红,“我告诉你,刚……刚才我是奖励你写出了这么好的歌的,可没有其它的意思,你不要多想呀?”
“嗯,我知道,我知道。”
看着贺莎莎明明都亲了自己,可还在为此找着理由,也不由的是一阵的偷笑。
接下来为了不让她过于尴尬,陈哲又道,“莎莎,还记的我对你的提醒吗?贺爷爷的胃一定要多多注意,经历过战争年代的人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胃病难免都会有的。”
“你说的没错,我己经陪着爷爷做了胃部的详细检查,你别说连医生都说爷爷的胃不太呢,以前只是以为爷爷心脏不太好,而忽略了胃部,现在有了你的提醒,医生己经开始用药,相信情况会好的多的。”
听着陈哲讲起爷爷的身体,贺莎莎的神色也严肃了许多。
听着贺莎莎这样讲,陈哲也是长出一口气,上一世,贺老就是因为胃部被查出了恶性肿瘤而与世长存的,因为发现的晚,不及时,发现己经是恶性晚期,因为延误了治疗所以才在九三年离世的,相信今生因为自己的提醒,情况应该会好的多吧。
在贺家一直呆到晚上,吃完了晚饭,这陈哲才离开回到了外公的四合院,刚一到院门口,就看到有一辆牌照靠前的红旗轿车停在这里。
看到这辆车子,他便感觉到这应该是来找自己的,因为如果是军方的车子,应该挂军牌,不会挂这种地方牌照的才是。
如陈哲所想,当他走进了院中之后,就听到有一阵悦耳的女性声音响起,一听到这个声音,他便摇了摇头,一共是三个声音,外婆的,小姨的,还有一个就是自己想见又怕见的苗紫涵的。
在联想到门外的那辆红旗车,陈哲便笃定一定是苗紫涵来找自己了。
本来还想着明天在去找她呢,可想不到她会如此的心急,竟然这么快就杀到自己家里来了,罢了,早晚都是要见,晚见不如早见。
陈哲迈着沉稳的步伐向着四合院正房大厅移动,在黑暗之中李爽和苏茜就冲了出来。
“领导,有个很漂亮的女孩来找你,她是中午吃过饭就来了,一直等你到现在呢。”
“嗯,我知道了。”
陈哲点了一下头,自己的这两个下属还算是称职,还知道把情况第一时间向自己通报。
唐莫寒说你要懂分寸。所以,苏墨墨很有分寸的滚到了大洋彼岸。她以为再也不会有瓜葛。男人却跑来砸了她的订婚宴,强势的把她抢回家,唐太太的位子给你,想要什么都给你,嫁给我。说好的再不相见,却变成了宠妻上天。...
蓝星资源枯竭,人类濒临灭绝,国运禁地降临。每个国家挑选三人进入禁地,选手与国家绑定,所获得的资源将百倍具现于现实。龙国三名选手绿色卷发萝莉,脚踩恨天高的白发花瓶女,以及一个头戴奶牛帽子,手上满是纹身的不良青年!看到代表本国的三名选手,几亿龙国观众直接傻眼。小萝莉,花瓶,不良青年?天要亡我龙国啊!其他国家纷纷嘲讽龙国气运已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小萝莉可腾空操纵万物,念动力碾压一切,白发花瓶手持银月唐刀杀敌如麻,犹如女武神!最为恐怖的是那个自称死亡外科医生的不良青年,手指转动间,竟能...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林季瞎了后,为治疗在医院住了十三年。意外激活系统后,他重获光明。却发现,他接受的根本不是治疗,是囚禁。甚至,有人说他是个天才罪犯,罪大恶极。他想出逃,想查明真相。可系统却反复叮嘱他别让他们知道,你看得见。他不解,被发现了会怎么样?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