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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什么时候,月亮被乌云遮住,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白色的雾气随着雨滴慢慢弥漫开。
酒吧街的霓虹彩灯在烟雨里,黯淡了几分,街上的行虫也只剩稀稀疏疏几只。
斯顿走到路边,将特曼放下,问:“怎么回去?”
特曼整只虫红得跟番茄一般,被酒精麻痹过的大脑此刻更迟钝了几分,他呆愣地眨巴眨巴眼睛,好一会儿,才说:“不不回去了。”
斯顿看着他,心想,打起虫来那么凶,这会儿怎么这么呆。
他被雌虫可爱的摸样挠得心里痒痒的,忍不住想逗逗他,便故意压低声音,在他耳边问:“去我那?”
特曼只觉耳廓上有温暖的气体扫过,酥酥麻麻的,他的心脏“砰砰砰”
剧烈跳动着,像是在打鼓,身体烫的厉害,他结结巴巴道:“不不不用了,我去住酒店。”
说着,他转身就走,但头还晕乎着,脚步有点飘,走得歪歪扭扭。
斯顿没再逗虫,跟上去说:“我送你过去。”
特曼抿了抿唇,没有拒绝。
附近的五星级酒店步行只要十分钟,特曼脑袋本就迷糊,思绪又被雄虫搅得乱七八糟,一路上他都没开口说话,只是机械地往目的地走去,等他终于回过神的时候,发现雄虫不见了。
特曼站在略显空荡的商业街上,茫然地四处搜寻。
正在热情推销的店员,穿着西装冷漠路过的上班族,背着双肩包刚从网吧出来的学生……没有!
都没有!
!
他没有发现雄虫的身影。
他走了!
这个念头甫一升起,特曼的心脏就像是被针扎似的刺疼,懊恼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同时,心中那个从成熟期就出现的空虚感开始放大,它就像是个失去了束缚的黑洞,不断放大放大,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想要被填满。
特曼难受得每一块肌肉都紧绷了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信号,若是没有得到满足,他身体的器官将会开始衰败。
不过,他很清楚,那只雄虫满足不了他。
他的等级太高了,只有B级以上的贵族雄虫的精神力和信息素,才能填补他的空虚。
低级雄虫等级不匹配,会延缓衰败,但不能阻止。
可是,他可以不用活那么久的。
“在想什么呢?”
低沉好听的声音在面前突兀响起,特曼愣愣抬头,与雄虫那双狭长的黑沉眼眸对视,半晌没回过神。
斯顿看雌虫呆呆的样儿,觉得有点好笑。
他抬手捏住雌虫的腮帮肉,语音里带上了一丝笑意,说:“发什么呆?”
特曼眸中倒映着雄虫的模样,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因为喜悦,他琥珀色的眼里也带上了笑意,点缀着灯光,璀璨而夺目。
他说:“你没走呀!”
斯顿看着雌虫笑起来更加勾虫的模样儿,眸色变深了几分,他将一只粉色小兔子放到雌虫面前,说:“给你的报酬。”
特曼看着突然出现的粉色小兔子,眼眶不争气地红了。
很小很小的时候,特曼见过米尔纳拥有一屋子的毛绒玩偶,他想摸一摸,被米尔纳打了一顿扔了出去。
特曼找雌父大人,想要一只,只要小小一只就可以,他想要一只属于自己的毛绒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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