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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红是林府部曲统领忽叟的女儿,如今年芳十九。
忽红身为一女子高约九尺,体态痴肥健硕且力大无穷,每日必吃十余碗饭才能勉强饱腹。
因为这种种异于常人之处,县衙后院中人凡见她者,皆称其为怪物。
在大济,女郎们大概在十八九岁就该出嫁了,但因忽红的长相以及体格完全不符合时下人对女子的审美,所以忽红到如今还待字闺中,未曾说亲成功。
林府的管事娘子起先看在忽红的爹忽叟的面子上,给她安排了轻松的针线房活计。
奈何忽红粗手粗脚,在针线房里扯坏了好几匹布匹,硬是连个像样的袖子都没裁出来。
管事娘子见状,还哪敢让她再待在针线房?便将她给赶去了洗衣房。
哪料忽红才去洗衣房一天,便又捶坏了好几根木锤。
管事娘子无奈,再也顾不得忽叟的面子,将她给赶去了杂役房帮工,干起了扫洒的活计。
但没曾想忽红干这粗使活都干的笨手笨脚,地没扫干净,庭院的地砖倒是被她给用扫帚撬起了好几块。
就这样,忽红被各个房的管事娘子都嫌弃了,无人再愿意用她。
如今忽红一直做着府内打水的活计,百十斤的大水缸,她能直接扛着去到井边,将缸里的水打的满满当当的,再将打满水的水缸直接扛回院落,沿路滴水不洒。
一健壮女郎扛着大水缸,健步如飞的给各个院子打水,如此异人之举,使看见此景的人纷纷骇然。
久而久之,林府后院的人便都议论起了忽红,皆言她乃怪物。
事到如今,在林府,除了忽红的阿爹忽叟,寻常无人敢同她讲话。
府里的大娘子这次要选府里十四岁到二十岁的家生子做贴身丫鬟,此消息一出,后院中适龄的丫鬟们皆沸腾了,纷纷奔走相告。
大娘子乃二品世家的嫡女郎,与前程需要靠自己拼搏的大郎君不同,只要嫁人前程必是远大,做了她的贴身丫鬟以后跟着她去夫家,她们的前程又岂会差?哪个丫头不想做那跃龙门的鲤鱼呢?
于是,府里各家老子娘听到这消息后,纷纷给自家丫头张罗起来,将自家丫头给收拾的妥妥当当,就盼着女儿能得府上大娘子的青睐。
忽红今年芳龄十九,正在选拔之列。
忽红一进入待选的队伍,便鹤立鸡群。
丫鬟们见到忽红也来待选,顿时嗡嗡地小声交谈起来。
“这‘怪物’怎么也来了?”
“呵,就她这样的怪物,还想做大娘子的贴身大丫鬟?简直笑话!”
“三等丫鬟都轮不上这怪物做,竟是有脸来待选?可真没有自知之明,嗤...”
“嘘,小声些,她爹是部曲统领忽叟呢.....”
“切,怕她作何?我们说的难道不是事实?她要不是仗着她爹是忽叟,而忽叟又在老爷和大郎君面前得脸,先不说她是否是怪人,就说她每天的饭量能抵十人的饭量这事,就该给赶出府了!”
忽红对这些言语早已是习以为常,充耳不闻,淡定的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尽量让自己显得得体。
罗婆在众人议论纷纷之时行入院中,板着脸道:“安静!”
罗婆是主母裴氏跟前最得脸的仆妇,凡后院中的丫鬟无人不悚她,见她进来,刚才还杂声不断的小院立即便安静的落针可闻。
林知皇含笑随罗婆行入此院落。
罗婆见林知皇进来,肃声道:“行礼!”
十余名适龄的丫鬟,齐刷刷向林知皇躬身行礼。
“大娘子,府里符合条件的丫鬟都在这里了,您请。”
罗婆叉手,恭敬地对林知皇行礼道。
林知皇刚才方一进来,就注意到了在一众丫鬟们中显得格外鹤立鸡群的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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