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后剩下五十多个女性腾飞选了一个最漂亮的给辛十四娘当婢女,模样比起辛十四娘来说,更加的美艳无双。
其余的美女全部分给功劳大的壮丁。
不得不说,虽然黄四郎是一个人渣,但是黄四郎的审美还是十分在线的,五十多个美女全都是丰乳肥臀大长腿,而且经过腾飞的训问,美女们告诉腾飞黄四郎要求比较高,在家必须天天穿性感丝袜和高跟木屐。
如果不穿性感丝袜和高跟木屐,就要惩罚一天不准撒尿,他还打她们,惩罚这群女郎,可怜女郎们一生没做啥坏事,还被这么一个老男人蹂躏,若不是为了生存,女郎们怎么会穿着性感丝袜和蚕丝薄纱裙取悦黄四郎。
腾飞老脸一红,玩的挺花啊。
忒!
这个黄四郎果然是一个邪恶的地主老财,今天合该我解救妇女。
然后腾飞运起真气,探索地面,最后在地窖里面发现了被关押的童男童女,一群孩子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窖里面,冻得浑身哆哆嗦嗦,最后终于全部被解救出来。
腾飞随后安排马小哈和其余壮丁把黄四郎的家产全部清点完成,然后嘱咐他们把老百姓的钱依次退给老百姓,把被关押的孩子们全都护送回家,找不到家的就安排给一户好人家做继子,确保每一位孩子都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马小哈。
等我处理完了开封的水灾,我到时候还会再回来的。
如果我发现你没有按我的要求把这些银子还给老百姓,我回来以后可对你实行大元律哦。”
腾飞嘱咐道,当然也带有一丝威胁。
毕竟这不是数据时代,无法随时监察马小哈的所作所为。
马小哈是一个聪明人,跪在地上道:“放心吧,腾大人。
您送我一个美娇娘,还有对我的赏赐已经足够了。
我根本不需要贪污。
我一定把您安排给我的事情,做的漂漂亮亮的。”
身边一位穿着性感吊带黑色蕾丝丝袜和超短裙的美女含羞的低头看着马小哈,这是腾飞分给马小哈的美女,姿色仅比自己选的婢女稍差一点点。
“好,那我就拭目以待。”
腾飞笑道,很满意马小哈的表现。
腾飞带着给辛十四娘收的婢女,快步骑上马背,拦腰抱住婢女的腰,这个婢女的名字叫做鸳鸯。
鸳鸯感受到腾飞火热的胸膛,脸蛋不一会儿就变的红扑扑的,一头黑色发亮的乌黑秀发,穿着一身红色的性感超级短裙装,腿上穿着红色的吊带蕾丝丝袜,晶莹剔透的脚尖透出一点点红光踩着十厘米高的高跟木屐,好不火辣。
不一会儿,腾飞带着婢女鸳鸯和卢剑星带领的押送银子的队伍重新会合,漂亮性感的鸳鸯让卢剑星等锦衣卫全都大饱眼福,美腿丝袜是个爷们就喜欢。
并且鸳鸯还有一个天赋就是被人多看两眼,浑身就会散发红色的光晕,就像一只大大的粉色水蜜桃,充满了性感诱惑。
鸳鸯的到来让辛十四娘更感到危机,一个年轻靓丽的美女被自己的夫君领了回来,是个女人都会有一点点心酸,但是还好,这是一个男权社会。
“宝贝,亲一个。”
腾飞抱起掀开帘子迎接自己的夫人。
辛苦了这么久,犒劳一下自己吧。
女人嘛,总是喜欢攀比。
人嘛,总归是不喜欢分享。
辛十四娘穿着靓丽洁白的纱裙衣服,但是辛十四娘是一身纯洁白色,充满了神圣感,极品纯欲风,又欲又纯,美不胜收。
床笫之欢,男女之爱,总是让人流连忘返,一路上高歌嘹亮,朝着开封府进发。
腾飞自然不可能因为一个婢女,就不爱自己的夫人,况且自己的夫人也是积极争宠,容貌绝美,身材绝妙,玲珑剔透,一路上谈情说爱,看美女换装,享受之极。
路程越来越近,路上遇到的流民也越来越多,腾飞一路上光驱赶流民队伍和劫匪就杀了十几波,全都成为了腾飞太极剑法的经验值,实战经验值更高。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山野少年叶凡,父母被害,妹妹双目失明,自己被打断一条腿,原本以为这辈子报仇无望。直到那天,叶凡上山采药碰到水潭洗澡的寡妇张,从此人生变得多姿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