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三十一章 熟悉的套路(第2页)

陶乐知的语气很平淡,听上去只是恰好的询问,但刘一晓却表现出了罕见的紧张情绪,那种情绪不强,眼神里透露出来的却是警惕和疑惑。

好一会儿,刘一晓又笑了出来:“是的,我爱人……”

提到这个称呼,他停顿了一下,轻轻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又继续说道:“孙菁在对面工作的时候,有一次我恰好上去,看到了那家艺术公司,我本身对艺术也很感兴趣,就上去看了一下。”

“刘老师的爱好真是广泛。”

刘一晓没有回答,他不清楚陶乐知这句模糊的话是调侃还是别有用心,不过他又偷偷打量了一会儿,发现陶乐知也没有继续追问下来的意思,才松了一口气。

“对了,那家公司大概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应该是去年年底,可能是12月份,我也记不太清楚了。”

刘一晓这句话说完,心里猛地一跳,不过这会儿陶乐知昂起头闭上了眼睛,似乎想打盹儿。

从咖啡馆里出来的时候,他顺带着拿上了那本老板递给他的书,脑子里整理着今天得到的消息,老板修改了提木拉克书里的内容,这一点很奇怪,理论上来说胡馨月的那一版应该是更接近本质的。

第二点,老板的行为不管是刻意的伪装还是自然的绅士风格,今天他摸鼻梁和朝眼镜哈气儿的动作都有点和他的风格不太相符,在外人面前做这种动作是不太雅观的,尤其是下意识摸鼻梁的动作,这是说谎的表现,或者是想要掩饰什么。

第三,提到那家艺术公司的时候,如果说老板的表现有些奇怪,刘一晓的反应就更耐人寻味,他话里的意思是他并没有和那家公司有很多接触,只是巧合之下去了一趟,可是陶乐知问到那家公司搬走的时间,他却能第一时间回答上来。

他掂了掂手里的书,觉得答案也许就在这里面。

回到家的时候还不到四点半,陶乐知坐在沙发上倒了一杯水,又翻开了老板送给他的这本书,然后从下面的抽屉里拿出胡馨月送给他的那一本,仔细地比较着上面的内容。

一直到晚上七点,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陶乐知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这才抬起头,发现窗外的晚霞已经染成了绚丽的火红色,再晚些天就要黑了。

他揉了揉有些酸痛的眼睛,伸了个懒腰,慢吞吞的把自己的屁股从沙发上挪开,打算下去找点吃的,顺带着去附近的药房开点帮助睡眠的药。

作息突然规律下来,他反而有些不适应,这几天的睡眠质量都不怎么样。

下楼的时候,他一只手拎着垃圾,那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满脑子想的都是两本书后半部分的差距,他忽然觉得那个什么拉托普斯的神话很熟悉,有点像秦始皇求长生的故事。

至于后面说木雅提的某一位王得到永生,在寻找拉托普斯的信徒,陶乐知想起了一条诈骗短信:

我秦始皇,我没死,现在带着十万兵马俑准备杀回来,但是我有一千万两黄金现在挖不出来,你给我转五千赞助我买工具,等我上位让你当将军,黄金分你一半。

简直是异曲同工之妙。

「义父们,感谢支持!

喜欢十字街头请大家收藏:(www。

aiquwx。

com)十字街头

热门小说推荐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双重生双向暗恋甜宠追妻火葬场宋柔上一世嫁错了人。苏子卿从一介书生到官拜丞相,从来都是温润如玉,唯独冷了她一辈子。她拼命靠近,却连他去世白月光的一副画像都比不上。重活一世,宋柔只想躲开他,再不沾染,某个表面温和的男人却困她在怀,低头轻声没有什么白月光,从来就只有你。...

大反派疯了吧,真把女帝炼成傀儡?

大反派疯了吧,真把女帝炼成傀儡?

穿书反派文女帝轻松搞笑无敌幕后流开局穿越到玄幻世界,发现自己抢了主角叶辰的未婚妻!南宫君辰掐指一算,原来自己是穿成了反派,背后大BOSS居然是女帝!叮!气运之子叶辰道心受损,主人掠夺20层气运塔,资质显化叮!恭喜主人气运爆棚,获得大道奴印1枚,获得天道封神术!居然还有一个专搞主角的系统,南宫君辰倒是丝毫不慌。看来这一世,只能是当一个反派大枭雄了!可是作为反派的他疯了吧,主角你不放过,连女帝都要下手?!...

高武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

高武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

(每日四更,暴烈爽文!)一场核战,让人类迎来了进化的盛世!血脉等级越高,就越强!少年莫天,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血脉,化身大肌霸,一路杀杀杀!你跟我讲理就讲理,不讲道理直接打爆你!金刚不坏血脉第一次返祖第二次返祖第N次返祖,盘古血脉!(杀伐果断,极道横推流,不圣母,非喜勿进)...

妃从天降,王爷接招吧

妃从天降,王爷接招吧

一朝穿越,她从杀伐果决的女特工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国公主。被贬低,看不起,被冷藏,人生一落千丈。破案,她初露锋芒。练兵,她霸气侧漏。自此,人生走上巅峰。可,身后啥时候多了个大将军做尾巴还甩不掉了?轩辕墨姑娘,欺负了我是需要负责的,你不知道?离若负责?没门,大不了让你欺负回来!...

都市豪门战神

都市豪门战神

一代战神回归,一时间整个世界为之震颤。...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