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接连一整周,孙长元早接晚送,何嘉旺都没有下手的机会。
周六一早,梁书弗从薄被子里爬起来,穿了件外套就起床去灶上。
天气渐渐凉了,早上气温只有十度左右,接下来再降温家里的被子就不够暖和了。
孙秀芹托了同村的王婶子,让她牵线找了她高乡娘家亲戚,买一些他们存下来的棉花,过几天就能到了。
她们今天主要带着布匹去找纪师傅参谋参谋,然后再买一些纽扣,针线之类的东西。
天色微微透着些鸭蛋青色,梁书弗摸黑进了下面的草棚,熟练地摸出藏在灶台上的一根蜡烛点亮。
就着蜡烛的光亮,她掀开灶台旁两个深瓦缸上的草盖,将里的黄鳝抓出来放进塑料丝带编制的软桶里,接着又把田鸡倒进了水桶里,方便等一下将这些东西装自行车上。
做完这些,她用木叉子将挂在草棚顶部竹杆上的竹篮子取下。
从里面取出隔夜饭,又剁了两把新鲜青菜叶,打了两个鸡蛋,割了巴掌大的一块咸肉切成丁。
等大铁锅烧热后先用布沾着油在锅内侧润了一圈,再把白花花的咸肉丁倒下去煸炒出油,再倒入打散的鸡蛋,米粒,最后才加入菜沫。
为了省盐巴,咸肉没有浸泡直接下锅,十来分钟后,不用加任何调味的炒饭就出锅了。
“小弗,怎么起得这么早?”
孙秀芹套了一件浅褐色带银丝暗线的对襟盘短褂,这还是她结婚前的衣服,布身已经褪色,却也是她最拿得出手的衣服。
“睡不着就起来了,妈,你怎么不再睡一会?”
昨天晚上她妈研究了一番针线,睡下的时候已经快半夜了。
“这一想到要去县城,我就睡不着。
除了看病外,我还是做小姑娘时去过县城,都十几年了。”
乡下人每天忙着糊口,能去乡镇赶集已经是奢侈事,要是能去县城,那都能说上一辈子。
梁书弗搂着妈妈的胳膊,“以后咱想去就去,你要是愿意,咱们还可以住到县城去。”
她偷偷夹带私货,顺势给母亲洗脑。
“县城里现在可热闹了,上次我和爸爸看到路边有许多摆摊的,吃的穿的都有,看上去生意都不错。
咱们乡镇还是冷清了点,要赶集的时候才有人气。
要是住县里,咱出去摆个摊肯定不愁生意。”
梁书弗不遗余力的游说。
“而且县里买东西比咱们乡镇方便,种类也多。
要是住去县城,大医院,大供销社,大厂子,干啥都方便。”
孙秀芹笑着拍了下女儿的脑袋,“这县城再好,也不是咱们的家。
咱们的根在这里,亲朋也都在这,去县城做什么?”
她只当女儿是在说笑,“不过我们小弗以后上了大学,就能在县城招工将户口落下,到时候就是县里人了。
妈妈爸爸以后经常来看看你,也算半个城里人。”
梁书弗也不认为自己说个一两次,就能扭转父母的心意,况且现在要去县城安家也不好落实,户籍,工作和住处都是问题。
不过来日方长。
现在广播里都在播改革开放,这形势一年一个样,他们虞县城靠近海市,过几年肯定是大变样。
两人正说着,梁勇也下楼了。
“炒饭好香啊,一闻就是小弗的手艺。”
“就你狗鼻子。”
孙秀芹看他就穿了一件破洞的棉卫生衫,瞪他一眼,“怎么就穿一件。”
“家里水不多了,我去挑个水,身上一下就热了。”
梁勇说着直接拿起提桶,去小叔家打水。
其实他们离大伯家更近,但是大伯和大伯母心眼都不大,挑上几桶水就会说将他们家的井水抽干了,弄得井水浑浊之类的。
所以梁勇情愿多走几步去小叔家打水,而且经过大伯家门口还要当心着不能将水滴到地上,免得被说弄脏了他们的地。
食为天外卖系统!本系统囊括了三千世界所有美食与食材,可以跨越世界壁垒为宿主送外卖,无论您身在何处,只要动动小手指,我们的外卖都可以立刻来到您的身边!迟矜然光荣地被系统选为外卖人员,从此和某了么与丽团打上了擂台!...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江左有个貌美的老婆,可是她却经常出差。 去干嘛? 不是忙着给他带帽子,而是瞒着他降妖除魔去了。 得知真相的江左连连叹息,看来自己也坐不住了。 为了他美好的夫妻生活,江左只能暗中出手。 降妖除魔嘛,维护天地秩序嘛,没问题,老婆高兴就行。...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