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二章 搜魂法术(第2页)

爱德华反问道。

“因为有人跟我说,毛衣兄弟会与鹈鹕酒吧的幕后之人有联系。”

夏洛克分析道:“鹈鹕酒吧的幕后之人,应该是高贵之红结社。

你知道的,那是一群杀人、献祭、抢劫、盗窃的恶魔学者们。

但他们毕竟有着传承——我是说,星锑那边的传承。

“如果他们在帮助毛衣兄弟会,那么这门口的陷阱似乎显得有些简单了。”

听到夏洛克这话,爱德华沉默了一瞬。

他当然知道,这肯定是没有关系的。

因为他们还不够资格。

毛衣兄弟会不过是一伙小贼。

虽然里面混有超凡者,对普通人来说或许有些难缠……但“高贵之红”

结社应该是看不上他们的。

不过,夏洛克愿意这么想也没关系。

倒不如说这样更好。

爱德华心想。

他知道自己这个慵懒而桀骜的老同学有着相当强的智慧道途适应性,对真相极为敏感。

他跟过来,就是怕夏洛克自己一个人真查出来点什么。

虽然父亲没有明说,但爱德华大致已经猜到了鹈鹕酒吧幕后的阴谋。

那伙人来自高贵之红结社。

明面上,这是一个由大多数阿瓦隆人组成的恶魔学者组织。

混有些许来自星锑的导师。

但爱德华知道更多。

他们并不是纯粹的非法超凡者组织,而是一伙由星锑王国资助、意图颠覆阿瓦隆骑士统治的叛党。

原因很简单。

他们的首领是一位巨人。

他们的巨人血脉来自于四百年前,被阿瓦隆的开国君主兰斯洛特一世借着精灵的支持,所推翻的巨人王朝阿尔克托斯王国。

那时在这片狭小的岛国中,强大而英勇的巨人王统治与庇护着矮小的人类。

他们那时相当强大,以至于能在帝国的影响下保持和平与独立。

尽管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那位首领有着阿尔克托斯的王室血统,但他毋庸置疑是如今大陆上极为稀有的巨人。

在“阿尔克托斯”

,巨人基本上都是贵族——所以他哪怕不是王室,也至少也是前朝贵族。

高贵之红结社的其他高层中,还有许多混血巨人。

虽然没有他们的首领那么高大强壮,但也胜过普通人。

结社名中的“高贵之红”

所暗示的,就是他们高贵的血统。

如今的阿瓦隆没有贵族,而是由骑士统治。

王室虽然能给骑士授甲,但基本上也没有太多实权。

热门小说推荐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战国第一纨绔

战国第一纨绔

战国第一纨绔简介emspemsp关于战国第一纨绔公元前361年,战国时代,大争之世。这一年,一个满心壮志的年轻人孙膑刚刚告辞了师傅下山,准备去魏国安邑投奔自己的师兄庞涓。这一年,庞涓还是魏国的大将军,位高权重。霸主魏国威震天下...

王妃超凶的,师父滚边去

王妃超凶的,师父滚边去

林雪茶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王爷他宠宠宠。林雪茶心里闷闷不乐,王爷他逗逗逗。林雪茶回宫被皇帝指婚别的男人,王爷却沉默了,然后他揽过她的腰,满朝震惊,其中一个包括,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主角沐晴沐泽

主角沐晴沐泽

团宠校园男女双洁宠文爽文沐晴上辈子瞎了眼,爱渣男信贱女,气死奶奶,害死六个哥哥,落得众叛亲离,惨死枪口的下场。重活一世,她发誓绝不再走前世旧路,好好守护家人!只是听说沐总最近包养了个娇滴滴的小女孩?某总裁冷眼一扫那是我妹!听说电竞大佬雨神悄悄回国约会小女友?某修长指尖飞扫键盘那是我妹!听说国际散打王哎哟哎哟,别打了某男人举着拳头那是我妹!众媒体唏嘘,怎么他们的妹妹都是同一个人。听说傅家太子爷昨晚和一名少女在酒店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一定是他妹妹!某帅气男人俊脸一黑,将身边的娇小少女往怀里一带,直怼镜头,霸气宣告这是我老婆!世上仅此唯一存在!...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