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28章(第1页)

>

第四,平行宇宙的相似物体融合取交集。

比如人的记忆的融合,如果两个世界有差异性的自己相互融合,有差异性的记忆之间取它们的交集。

除了记忆,其他相似物体也取交集。

她特别注明了,是取交集,而不是取并集。

这一整套理论,陶赛一开始接触很费解,直到她突然联想到互联网上流传的“潘博文事件”

,如果用风的理论去解读“潘博文事件”

,她醍醐灌顶,一切好像都说得通了。

网上流传的潘博文事件很诡异,甚至可能还会被改编为电影。

帖子最初由一匿名网友发布,虽然后来该名网友承认自己患上了精神疾病,但这一事件经过发酵,事情的真相已经不得而知了。

帖子最初的内容是,楼主有一个名叫潘博文的同学,某天,他和潘博文以及另外两名同学甲、乙一起在操场上打羽毛球,羽球不小心飞进了旁边的一座废弃地下室,楼主、潘博文以及甲三人决定去捡球,留乙一人在原地守球拍。

三个人走进漆黑的地下室,地下室环境错综复杂,楼主和甲与潘博文走散了,他们迷路之后到处乱窜,摔到了楼梯下。

等楼主和甲终于从地下室出来,没看到潘博文,问乙,乙却说根本没有潘博文这个人。

楼主和甲问遍所有人,翻看查询所有的信息,确认了一件极其惊恐的事情,这个世界抹除了关于潘博文的一切,潘博文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几年后楼主坦言自己换有精神疾病,潘博文是他幻想出来的伙伴。

但这没法解释甲的存在,因为他也见证了潘博文的消失。

陶赛简单地将风发现的平行宇宙真相套用到这一事件中来,大致的情形如下:

在若干年前,潘博文是否出生,世界分裂为了两个平行宇宙。

在A世界,潘博文没有出生,楼主在这个世界里,和甲、乙一样,一直生活到了现在,在操场打羽毛球的也只有他们三个人。

而在B世界,潘博文出生,且与楼主描述的完全一致,他们从初中就是一个班的同学,潘博文住在北仑里,打羽毛球的是他们四个人。

两个分裂出来的平行宇宙独立运行,平行叠加,十几年来如此,可能因为存在矛盾点,比如地标建筑,所以宇宙计算机即使再缺内存,也没有强行压缩,否则会导致世界乱套。

也可能宇宙计算机为了消弭两个世界的差异已经进行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努力,只是过程有些慢。

比如在宇宙计算机的大趋势力之下,完全迥异的地标建筑慢慢地开始被拆除了,阻止平行宇宙融合的矛盾点要消失了。

然后,就在他们打羽毛球的这一天,楼主、甲、潘博文三个人进漆黑的废弃地下室捡羽毛球时,走散的潘博文出了意外,他可能因为摔下楼道,或者其他什么情况去世了,矛盾点也在差不多的时间消失了,为了节省算法,两个世界便被宇宙计算机的处理器强行合并了。

而两个世界里的其他人人对潘博文的记忆是截然不同的,一个认识,一个完全不记得,然而根据平行宇宙的合并规则,融合的记忆是取交集的,记得和不记得的记忆的交集是不记得。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

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

食为天外卖系统!本系统囊括了三千世界所有美食与食材,可以跨越世界壁垒为宿主送外卖,无论您身在何处,只要动动小手指,我们的外卖都可以立刻来到您的身边!迟矜然光荣地被系统选为外卖人员,从此和某了么与丽团打上了擂台!...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江左有个貌美的老婆,可是她却经常出差。  去干嘛?  不是忙着给他带帽子,而是瞒着他降妖除魔去了。  得知真相的江左连连叹息,看来自己也坐不住了。  为了他美好的夫妻生活,江左只能暗中出手。  降妖除魔嘛,维护天地秩序嘛,没问题,老婆高兴就行。...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