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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归说,想归想,小狐狸还是努力地融进他的圈子,很快就把跳舞学会了,而最令他不能置信的是:这个平日里宁可撒赖皮、说小话儿也不肯看看书的人,竟然买回来几大本专业的礼仪书籍,几天吃进肚子里,再卖的时候,居然一五一十的。
他翻了翻,发现内容包括如何喝咖啡,如何喝红酒、香槟以及如何坐、立、行、走、穿、戴,一应俱全,但他却觉得她越学越远,更不是那一类了。
因为,谁照着书学啊!
比如中国人讲究满杯酒,半杯茶,那就不论红酒白酒黄酒色酒,一律满上!
铺个杯底?不存在的。
你是不喝不起?
再有,西装的最下面钮扣是不能系的?穿黑皮鞋不能穿白袜子?穿夹克衫不能打领带?嗯,没有一个人能做到的。
现在最流行黑鞋白袜了,男的女的都是,上面是黑裤子,下面黑皮鞋,中间小白袜一露,帅!
打领带么,也一样的,只有最新潮的人才打领带呢。
因为领带不好打,还有聪明人发明了一拉得,背面一条拉链,扣是出厂就系好的,往脖子上一套,背后拉链一拉,方便快捷!
最时兴的就是红领带,不管啥衣服,多大岁数,白衬衫一衬,红领带一扎,倍儿精神!
至于西装下面的扣子不系,什么话,一共就两个扣还得敞一个是什么样子,中国人最讲究衣着齐整,要么都不系,要么都系上,枪脖头的大西服,扣子扣得整整齐齐才够派呢!
所以啊,书本是书本,现实是现实,专家的话不能听。
流行就是硬道理。
好在她除了不太爱说话,其他都能应付自如,他也就不大理会了。
尤其她的舞跳得好,这得感谢他这位高师,但是他也发现:他不仅教会了她流入这个城市的所有舞步,也同时教会了她如何更好地气他。
事情说起来归根结底是他的过错,两天前,他带她参加一个老板朋友中西合璧的新潮婚礼,说实话,他翻过她那几本书之后,觉得什么中西合璧,其实就是不伦不类。
不过没办法,现实潮流,就好像现在流行再见不说再见,非得说白白,上到五六十,下到十个月,挥手告别全是白白,顾的白。
所以不搞点洋玩意你好意思说自己是新时代时髦的年轻人的婚礼吗?
婚礼开头一片大红,新娘子红裙子红头花,红皮鞋红袜子,抱着斧子接进门来,然后再换上白婚纱,开始不知中西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典礼,然后开席,筵席也是一半酒席,一半酒会,主打一个中西合璧雅俗共赏。
酒会伴着舞会,舞曲一响,众人狂欢,他脑子里有一根筋不知咋地就歪了一下,结果把她丢在一边,跟别的漂亮女人跳了一晚上舞,他的原意是逗她吃醋,没想到却事与愿违,她静静地把那个晚上过去之后,没有任何端倪证明她生气了或者在意了,却在两天之后把一切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
他看她一改往日的冷淡与矜持,对所有邀请她跳舞的男人来者不拒。
她笑靥如花地在舞池中旋转穿梭,紫罗兰色的天鹅绒长裙衬得肌肤如雪,一条细小珍珠穿成的带形项圈围在高挺的脖颈上,像一只戴着宝石项圈的天鹅女皇,明眸善睐,顾盼生辉。
一开始还算热身,越跳越是艳光四射,舞惊四座,一下子便成了舞会的焦点。
而他最恨的,还是她眼里的光芒。
这种生日宴会不似歌舞厅灯光昏暗,它灯火辉煌,珠光宝气,而她的眼睛在这种辉煌的灯火里,竟然能放出奇异的光芒来。
他开初还看着高兴,后来便醋意大发,妒意横生,因为这光芒根本不是为他放的。
他也和别的女人跳舞,但目光却永远被吸引在她身上,不,所有男人的目光全被她吸去了!
她就那样眼睛放着妖怪似的光芒,让整个夜晚都成了她的陪衬,包括他。
慢三、快三、慢四、快四、现代舞、拉手舞,所有的男人都在请她跳舞,她跳得兴致盎然,裙裾翩飞,粉面含春,他恨得怒火中烧,咬牙切齿,却还得态度倜傥地陪她跳晚宴的最后一支舞,这个坏女人!
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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