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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就吃!”
席君买用牙撕下一块羊肉,狠狠的咀嚼起来。
“这种好事,我可不能错过。”
薛仁贵说着,强忍着不适,大口吃了起来。
慢慢的,饥饿占据了上风,所有人都开始吃了起来。
“难怪那些突厥人,总想着南下,原来发财最快是抢劫啊。”
席君买感叹道。
“抢劫也危险,你看颉利可汗不就被抓到长安去了。
幸好这个部落不大,人不多,要不然我们这次就危险了。”
杨掌柜摇摇头后怕的说道。
“那是我们没有准备,要是我们有准备,别说这点人,再多一些都不怕。”
席君买不屑的说道。
“还是薛典史英明,给我们准备了盔甲,今天挨了两刀,一点事都没有。”
一个府兵拍拍胸口说道。
“是啊!
那家伙一刀捅过来,我都以为自己死定了,气得一刀砍了他脑袋,谁知道一点事都没有,就是衣服弄破了。”
另外一人笑着说道。
“嗯嗯,薛典史弄的这个东西就是好,我用胳膊直接挡刀。”
又一个府兵咧嘴笑着说道。
白天他战斗的时候,下意识的用手臂去挡刀,谁知道只是有点痛,一点伤都没有。
“这甲好!
刀枪不入。”
“就是,就是,还有这衣服,暖和。”
“薛典史说了,明年冬天,所有人都能穿上这种衣服,家里人也有。”
杨掌柜笑着说道。
他很佩服薛云,能想到这么好的办法,羊毛衣服的保暖效果他已经感受到了,明年大量收购,定然能大赚一笔。
虽然说跑商部落的利润都很高,但是他觉得羊毛才是利润最高的东西,几乎和白送一样。
羊毛重量轻巧,做成服装,价格能提高几十倍。
最关键一点,羊绒做的衣服,非常轻便,暖和,手感非常好,如果用丝绸做面料,肯定会受到有钱人的追捧,比起皮裘一点都不差,还没有那么麻烦,皮裘必须要小心,不然很容易脏,也很容易损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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