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庄楚然瞥了一眼黎漾手里可怜巴巴的半把玄剑,默了片刻,把惊鸿剑召了回来。
剑身上淌着鲜血。
她毫不在意,脚尖微微点地,纵身一跃跳到雷电鸟的尸体前面,翻开芥子袋打算先把妖兽装起来。
不管如何,他们都不能在陨星谷烤鸡,这附近妖兽多。
庄楚然打算带师妹回御风宗再说。
一道从外而来的陌生灵力挡住她的动作。
楼弃眼眸微眯,及时护住师弟师妹:“小心,这附近有人。”
话音未落,丛林中出来一对修士,几人护着一名容颜姣好的少女上前。
为首的青年和楼弃差不多大,面带嘲讽,挑衅的笑笑:“这只妖兽是我们先打伤的,你们就这样占为己有?不合适吧!”
白玉不知何时从芥子袋里拿出一块手帕,和一小壶的水,正在认真擦脸脸。
听到熟悉又欠揍的声音,他回过头,嫌弃的往后仰,小声道:“是丹王宗的人,啧,真倒霉。”
嗯?书里传说中的全员舔狗的冤种宗门?
黎漾垂死病中惊坐起,揉了揉眼睛仔细打量。
主要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舔狗,她兴奋。
能来到这里的,修为一定不差,丹修看起来浑身散发着有钱人的味道,一路上都有散修护送,看这个架势,大概只有丹王宗那几个倒霉亲传了。
若她没猜错的话。
为首的青年是丹王宗的首席弟子,方一舟。
后面的少女便是传说中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主,凤瑶。
小说是女频修仙文,主要是以凤瑶的视角来写的。
十五年前有一对仙界修士下到这片大陆,玄仙修为的大能似乎是遇到危险,连夜将一个婴儿托付给了丹王宗,并送上两道上古丹方,拜托宗主好生照顾。
凤瑶就是那个婴儿。
对这片资源匮乏,灵力枯竭的大陆来说,玄仙修为的大能是他们连见都难见到的。
丹王宗宗主为了讨好那两位大能,一口应下收养凤瑶,对她百般宠爱,连他的妻儿都放在一旁置之不理。
最后,妻子含怨离世,唯一的儿子也不知去向。
而凤瑶一个剑修,凭借仙界的后台在,硬是挤进了全员丹修的丹王宗,在丹王宗混的风生水起,三年前觉醒极品水灵根后正式拜师,干爹变师尊,她也成为丹王宗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师妹。
她这个角色,黎漾属实喜欢不上来。
书里的凤瑶是一个可以为了自己牺牲所有人的角色。
她吃着师门的丹药,却在丹王宗被魔族围攻时选择保命,第一个逃跑,甚至为了逃跑硬生生打开禁制,害的丹王宗成为五宗里最快灭亡的一个。
凤瑶还靠着pua恋爱脑的齐不离,从他手里拿了无数资源。
可可爱爱的小王八曾经也被齐不离拿出来保护她,多次受伤,最后它的死与凤瑶脱不了干系。
方一舟靠近过来,抱着手臂睨了她一眼:“许久未见,你们御风宗是终于添人了?”
“这只雷电鸟是先被瑶瑶打伤的,它尾巴上的箭便是证据。”
“先来后到这个道理,你们应该懂吧。”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战国第一纨绔简介emspemsp关于战国第一纨绔公元前361年,战国时代,大争之世。这一年,一个满心壮志的年轻人孙膑刚刚告辞了师傅下山,准备去魏国安邑投奔自己的师兄庞涓。这一年,庞涓还是魏国的大将军,位高权重。霸主魏国威震天下...
林雪茶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王爷他宠宠宠。林雪茶心里闷闷不乐,王爷他逗逗逗。林雪茶回宫被皇帝指婚别的男人,王爷却沉默了,然后他揽过她的腰,满朝震惊,其中一个包括,她。...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团宠校园男女双洁宠文爽文沐晴上辈子瞎了眼,爱渣男信贱女,气死奶奶,害死六个哥哥,落得众叛亲离,惨死枪口的下场。重活一世,她发誓绝不再走前世旧路,好好守护家人!只是听说沐总最近包养了个娇滴滴的小女孩?某总裁冷眼一扫那是我妹!听说电竞大佬雨神悄悄回国约会小女友?某修长指尖飞扫键盘那是我妹!听说国际散打王哎哟哎哟,别打了某男人举着拳头那是我妹!众媒体唏嘘,怎么他们的妹妹都是同一个人。听说傅家太子爷昨晚和一名少女在酒店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一定是他妹妹!某帅气男人俊脸一黑,将身边的娇小少女往怀里一带,直怼镜头,霸气宣告这是我老婆!世上仅此唯一存在!...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