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百无禁听得津津有味,奇道:“那你干嘛非要打个臂箍?女的倒也罢了,男的岂不尴尬。”
“那群半魔生于湿热之地,衣着开放,常与山野之间狩猎,寻常饰物容易丢失。”
未闻锋淡淡道,“和天钧就说臂箍也许适合,那些人也都喜欢,因此我没想过太多。”
百无禁哼哼两声,不知是不是玩味和天钧的提议,还是在玩味未闻锋的选择。
倒是游萍生对臂箍功效格外关心:“此物当真能够阻断魔气?”
“说实话,修为越高越困难,否则早在天魔那会儿我就拿着月白石砸在他的脑门上了。”
未闻锋耸了耸肩,“好在任逸绝的修为不高,不过若他来用,我想至多数月就得更换,是传承不到子嗣了。”
任逸绝:“……”
不知为何总感觉自己好像被骂了。
游萍生又问:“不会损害身体?”
未闻锋耐着性子道:“压抑天性,说是完全无害,只怕你自己也不信,不过就如你在他体内封印魔气一样,人总要做一个选择。
更何况真要有你所担忧的那种严重害处,那些村民也撑不到我来了。”
这叫游萍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抱歉,大铸师,是我担忧过度。”
未闻锋没说什么,只是任由千雪浪将臂箍拿了过去。
千雪浪观察了一会儿臂箍上的痕迹,那是和天钧曾经留给未闻锋的过往,这让他觉得很奇妙。
这些咒纹其实非常简单,大概用不了师父多久的时间,它不但是一段汲取魔气的咒术,同样代表了一段回忆。
师父曾经留在那个村落之中,和未闻锋一起,为了一群素不相识的半魔后半生的福祉,一笔一划地写下这段咒纹,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人的时间,原来会永恒地停留在这样的痕迹上,即便他已逝去,这些记忆仍然存在。
于是千雪浪站起来,让任逸绝伸出手臂,魔身的胳膊实在粗壮,好在臂箍似有感知,能够随心变化,他慢慢推了上去。
任逸绝低头看着他,忽然一笑:“玉人喜欢吗?”
“难道不该问你喜欢吗?”
千雪浪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任逸绝笑了笑:“不是都说女为悦己者容,男人也差不了多少,我很喜欢,所以想知道玉人喜不喜欢?”
千雪浪淡淡道:“我很喜欢,不过衣服放下来后也就瞧不见了,既然看不见,那就无所谓喜欢还是不喜欢了。”
这时候百无禁猛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咳嗽声:“且慢!
我不管其他人想不想听下去,有没有觉得尴尬,总之我是一点儿也不想知道你们打算怎么看得见,怎么脱衣服之类的事。”
千雪浪皱眉:“没有人说到脱衣服。”
不过这声音很快就淹没在百无禁更大的咳嗽声里:“总之我现在很好,现在情况也很好,那咱们就各自回去休息,养足精神,静候天魔了!”
修为犹如凡人,防御却强得令人发指。以肉身硬扛天道神雷,坑死了天道化身,在沼泽毒气中睡觉,一觉醒来发现沼泽毒气都没了张缺在下张缺,今年十八,神虚大陆,四坑之首,最爱灵石,实力无敌,你要是看我不爽,丫的就来打我啊!...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九剑齐聚破苍穹,一朝成神碎乾坤!重生百年前,身怀九剑魂,必当手持长剑,一剑飘忽,人挡杀人,神挡嗜神!曾经的屈辱,曾经的仇恨,曾经的遗憾,曾经的彷徨,这一世,且能覆辙?步天昂首挺胸,锋芒毕露,剑指苍天,只问一句逆天何妨?一剑裂虚空!岂不快哉?...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